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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上海1月17日電(記者 潘清)根據財政部相關通知,上海證券交易所近日就2012年度在上證所上市交易的記賬式國債和地方政府債券還本付息有關事宜發出通知。
根據通知,到期記賬式國債債權登記日為兌付日前3個工作日,凡于債權登記日閉市後仍持有當期國債的投資者,為當期國債本息所有者。
付息記賬式國債債權登記日為付息日前1個工作日,凡于債權登記日閉市後仍持有當期國債的投資者,為當期國債利息所有者。
到期地方政府債券債權登記日為兌付日前3個工作日,凡于債權登記日閉市後仍持有當期地方政府債券的投資者,為當期地方政府債券本息所有者。
付息地方政府債券債權登記日為付息日前1個工作日,凡于債權登記日閉市後仍持有當期地方政府債券的投資者,為當期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所有者。
年內遇記賬式國債和地方政府債券到期摘牌的,上證所將另行通知。
各期記賬式國債和地方政府債券還本付息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理並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