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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寒雪
原本在2010年便呼之欲出的《工資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直到2012年到來仍然悄無聲息。
“現在,部裏已經不讓我們再説這件事情了。”一位曾經參與“條例”制訂和修改的人保部人士向《中國經營報》記者透露。
而另一位多次參與“條例”討論的人士則直截了當向記者表示:“‘條例’短期內不會出來了,因為牽扯的部門利益太多。”
全國總工會是參與“條例”討論的部門之一,其內部人士向記者透露:“‘條例’面臨的最大問題是可實施性,而隨著‘條例’的銷聲匿跡,原本附加其中的工會主張擁有‘直訴權’的申請也停滯。”
《工資條例》遇阻力
早在2010年秋季,“條例”就完成了最後一次修改,遞交國務院。
“其實,2011年年初的時候,我們還很有信心,這件事情可以完全解決,但是隨著‘條例’修改的深入,我們發現,現實的情況離‘條例’出臺還是非常遙遠的。”一位參與“條例”制訂和修改的人保部人士向記者透露。
記者得知,最後一稿的“條例”主要內容包括十部分,其中對諸多職工收入不平等現象予以了明確規定,甚至觸動了壟斷行業的利益。
“條例”第一部分對目前社會普遍關注的“條例”適用範圍和工資的定義,以及同工同酬的要點進行了解釋。
其次,對集體合同、集體協商以及最低工資的界定進行了詳細説明,規定最低工資的內容不應包含加班費和高溫補貼以及國家規定的各種形式的補貼。
另外,工資支付方式也被明文規定,其中工資檔案需要保留兩年以上。“條例”還對特殊工時下的工資進行了規定,包括女職工生育期間、非因工受傷等時段工資,都應該以合同工資為主。
值得注意的是,“條例”修改稿第八部分規定,政府將對工資進行宏觀調控,這其中的核心內容便是對重要行業、壟斷行業的工資要公示。但整個“條例”中,並沒有出現壟斷行業的字樣,而是以“特殊行業”代替。知情人士介紹,這個特殊行業實際就是指壟斷行業。
據透露,“條例”對壟斷行業基本定調,“特殊行業內的企業,工資總額需要上報,主要上報給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和國資委,並由這些部門批准審核。”
“而壟斷行業企業每一次漲薪的結構、調整的水平,以及補充社會保險水平都需要由上述3個部門批准審核。”上述知情人士透露:“必要時,還要召開聽證會,而漲薪的最終結果必須向社會公佈。”此外,“條例”制定小組還對工資支付保障辦法進行了熱議。
由於工資條例中涉及“特殊行業”的條款較多,因此,在討論過程中受到來自企業的阻力也非常大。“從各個部門的領導到企業都給‘條例’增加了很多阻力。比如同工同酬,要求聘用人員和正式員工的待遇同工同酬。這點企業的反應比較大。”上述人士向記者透露,“這意味著用工成本的大幅增加。”
此外,全國總工會人士向記者透露,“參與制訂內容的研究人員缺少經驗,所以可實施性受到了質疑。”
由於全國總工會曾計劃,通過“條例”獲得工會直訴權,即代替工人直接通過法律維護權利,隨著“條例”的淡出,該計劃也陷入停滯。
轉向用工制度改革
時隔一年,由於遭遇到太多阻撓使“條例”出臺無望,當年參與制訂“條例”的一些部門已經轉而研究用工爭議問題的解決。
上述全總人士透露,未來保護勞動者利益的方式將集中在完善和適用現有的法律上。“《勞務派遣管理辦法》是我們目前關注的熱點。”
據了解,人保部在2011年力推制訂《勞務派遣管理辦法》。“這幾年,被派遣工制度産生的糾紛非常多,而且大量用人單位正在違法使用被派遣工。使用被派遣工已經成為用人單位逃避法律,躲避義務的辦法。出臺一部管理辦法已經勢在必行。”一位人保部下屬研究機構人士指出。
“《勞務派遣管理辦法》將涉及非常多的行業。我們已經初步把一些勞務派遣規定的相關內容制定好了。”上述消息人士向記者透露,“今後勞務派遣人員出現工傷、解約和欠薪問題由誰來解決,都將有明確的規定。”其中主要內容還涉及“明確和清晰派遣工的聘用程序,理順各個流程中的責任”。比如,“勞動者被用工單位退回後,將由誰來發工資和保險等,都將有明確規定”。
人保部就業促進司王亞棟司長不久前表示:“人保部還在計劃,在《就業促進法》框架下,出臺促進就業公平、反對就業歧視的政策法規。”
此外,推廣勞資談判,也代替了“條例”的一些內容。集體協商制度是“條例”中的重要內容,在“條例”沒有出臺的情況下,集體協商制度已經全面推廣。
城鄉收入差距的挑戰
一系列對用工制度的改革也遭到了私營企業的抵制。浙江余杭服裝協會會長高禮根透露,由於缺少訂單,目前企業承擔的最大成本就是人力成本,算上三險,企業每月要為每個工人支付近4000元。一些企業開始採取裁員避險的策略,減少支出。
“在這种經濟環境下,勞務糾紛將會增加,勞動爭議和仲裁時間也將增加。”人保部相關研究人士表示。
中國社會科學院2011年12月19日發佈的《社會藍皮書》指出,當前中國收入分配製度改革進展仍然緩慢。國家有關部門醞釀三年有餘的《工資條例》的出臺,因意見難以一致再次陷入僵局。提高最低工資制度、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以及農民工同工同酬等要求,也因提升企業成本,而遭遇到私企和國企的阻撓。如何改革現行的工資制度,成為兩難選擇和利益博弈。而一個仍值得警惕的信號是,中國收入差距擴大的趨勢仍未得到扭轉。
報告提出,2011年農民人均純收入的增長速度快於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但由於城鄉居民收入絕對差距在三倍以上,因此短期內城鄉之間的收入差距不會出現拐點。
另一位資深的中科院收入分配改革專家向記者講解,沒有一個國家的城鄉差距像中國這樣大,一般而言,城鄉差距會控制在2:1,多數國家的城鄉差距會控制在1.5:1。但是中國的城鄉差距已經從1978年的2.5:1上升到了官方統計的3.3:1。
“我認為,縮小城鄉差距或許是‘十二五’期間收入分配改革的亮點。”曾參與“十二五”規劃討論的知名收入分配改革學者蘇海南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