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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意識到農業農村發展面臨較大體制機制性障礙的基礎上,12日,以新一輪農村改革試驗區正式啟動為標誌,中國官方再次將希望寄託于試驗區這一道路上。
中國農業部今天在新聞發佈會上宣佈,已批復了北京大興區等24個農村改革試驗區。這些試驗區將圍繞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健全嚴格規範的農村土地管理制度、建立現代農村金融制度等六大制度建設,選擇試驗主題,確定試驗內容。至此,新形勢下中國農村改革試驗區工作正式啟動實施。
“儘管去年實現了糧食‘八連增’,農民收入實現了‘八連快’,相對於未來一個時期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我們面臨的問題包括體制機制性的大的障礙還是存在的。”農業部産業政策與法規司司長張紅宇如此論述上述舉措的背景。
有鋻於此,此前召開的十七屆三中全會、2011年中央“一號文件”及剛剛閉幕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等均對農村改革試驗區工作的推進予以論述和部署。
農業部農村改革試驗區辦公室主任宋洪遠介紹,正式批復的24個農村改革試驗區基本做到了東中西部的平衡,大、中、小區域的協調,農區、山區、墾區的兼顧。同時,整個報批過程是嚴格按程序進行的,做到了公開、公正、公平。
張紅宇要求,相關部門對於試驗區的有關工作,要適當放權,在試驗過程中允許突破某些政策和體制,並在符合規劃、符合程序的前提下,對試驗區有關項目建設給予支持。
但張紅宇同時明確,一般試驗區的期限是“三到五年”,“經過這個試驗的過程,即便是出現問題也應該曝露了,這樣的期限之內也可以説在一個小範圍內是可控的。取得成績以後,是可以在相應的範圍內進行適度的推廣。”他説。
宋洪遠也對此予以強調,他稱:“每一個具體的項目都有具體的時間安排,不可能永遠試驗下去。”
上述思路與上世紀80年代農村改革試驗區推行伊始並無二致,即所有的試驗要控制在“可控”範圍內。
據知,新中國最早的農村改革試驗區建立於1987年,圍繞農村改革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提出了20多個試驗主題和上百個試驗項目,不僅取得了一批成果,也對指導全國改革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其中著名的如貴州湄潭“增人不增地”的試驗,不僅寫進1993年的中央文件,而且寫進了土地承包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