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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10日,國家環保部發佈公告,要求各地對汽油車立即嚴格實施國IV標準,同時表示,全國範圍內柴油車實施國IV標準的最後時間點是2013年7月。
國家環保部昨日發佈公告,要求各地對汽油車立即嚴格實施國IV標準,但由於符合標準的柴油供應不足,全國範圍內柴油車實施國IV標準的最後時間點是2013年7月。
根據國家環保部昨日發佈的《關於實施國家第四階段車用壓燃式發動機與汽車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公告》,將分步實施機動車國IV標準。自2013年7月1日起,所有生産、進口、銷售和註冊登記的車用壓燃式發動機與汽車(柴油車)必須符合國IV標準的要求。
國家環保部還表示,將加大汽車企業環保生産一致性檢查力度,不定期開展汽車産品環保監督檢查;並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加強車用燃油管理,督促石油企業加快供應滿足排放標準要求的車用燃油。對生産、進口、銷售不符合排放標準要求車輛的,環境保護部會同有關部門依法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