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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將至,為維護酒類流通市場的正常秩序,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健康安全,有效預防假冒偽劣酒品的危害,省商務廳今天發佈消費警示,提示消費者要拒絕購買不能出具《酒類流通隨附單》的酒類經營者的酒類商品。購買進口酒類商品時,要查看所購酒品是否有中文標識。
省商務廳副廳長王克強介紹,相關機構市場調查發現,海南每年酒類消費高達50億元。一直以來,海南酒類消費市場大,品牌雜,行業競爭激烈,品種良莠不齊,缺乏大品牌進駐。商務等部門加大了市場檢查力度,我省酒類市場管理日趨規範。
省商務廳今天發佈的消費警示提示,酒類採購商採購酒品時,應查看供應商的《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證》,並索取《酒類流通隨附單》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産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複印件。對進口酒還應索取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核發的《衛生證書》複印件。消費者在購買酒類商品時,要注意查看經營場所是否有《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證》及工商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等證照,主動向酒類經營者索取《酒類流通隨附單》(保健酒和啤酒除外),並要求其按規定填寫相關內容和蓋章。消費者在購買進口酒類商品時,要查看所購酒品是否有中文標識,瓶蓋、防偽標識是否清晰、完好。拒絕購買不能出具《酒類流通隨附單》的酒類經營者的酒類商品。如發現酒類違規經營行為,消費者請主動向當地市、縣(區)商務局舉報,也可撥打12312商務舉報投訴服務熱線舉報。 (記者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