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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逛街:15元/小時、3小時起10元/小時,陪吃飯:8元/小時、3小時起5元/小時(僱主請客制),拉手:3元/次、10元/包天,擁抱:5元/次、20元/包天,接吻:10元/次、30元/包天……可代替上門見父母氣前任男友(要確保人身安全哦),可上演男追女,男被甩,假裝男友參加同事同學聚餐等等……幫男生考驗自己親愛的等等。”看到這樣奇怪的廣告宣傳語,您是否還能淡定呢?沒錯,當您在百度、淘寶等一些網站搜索“租男友回家過年”的時候,類似的廣告宣傳會讓您目不暇接。
眼下,距離中國傳統的農曆新年僅剩十多天了,當人們熱切期盼著過年,期盼著放假的時候,都市中的剩男剩女們可不那麼淡定了。平時忙於工作的他們因為工作性質、環境或是個人觀念等因素尚且沒有找到“另一半”,無法帶著男、女朋友回家見父母便成了這類人群生活中的難言之隱。
與此同時,另一些具有生意頭腦的人們恰恰瞅準了這一商機,在各類網站上大肆宣傳,並打出了出租男友、女友回家的廣告,而且詳細地羅列出了服務項目以及收費等條款,服務內容甚至會讓你感到很搞笑。
記者以“租男友回家過年”為由聯絡到一家淘寶店主,該店主表示只要包吃住行等費用,可以陪同僱主回家過年,但儘量在本地。當記者問到這樣做的合法性時,店主則表示一切行為均以法律為準繩不會違規操作,僱主可以放心。
雖然“租男友”以其獨有的新鮮感吸引了眾多買家關注,不過記者發現瀏覽的多,真正實踐的很少,對於大部分市民來説,還是不太能接受“租男友”這種形式。
記者挨著查詢了淘寶前5頁的店舖,其中只有3家有成交記錄,一家所在地為上海的成交量為2筆,其餘2家為一筆,而剩下的店舖近期的成交量都為0,這與店舖少則三五千的瀏覽量形成鮮明對比。
“即使簽訂有協議,這個協議也是不受法律保護的。”資深法律界人士表示:《合同法》保護的是人與人之間、社會經濟組織之間的商品經濟合同關係,人與人之間的約定不受《合同法》保護,甚至也不受《民法通則》的保護,也不太容易被一般主流社會價值所接受。 (三秦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