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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將加收遲交工傷、生育險滯納金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9日 19: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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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北京1月9日電 (記者 杜燕)從今年1月1日起,本市工傷、生育保險將實現全覆蓋。這兩個險種均為單位繳費,個人無需繳費。今天,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發佈兩項政策調整之後的業務操作細則,規定用人單位須在本月20日之前到社保經辦機構為職工辦理參保手續,否則將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按照規定,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的用人單位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市級及各區縣國家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規範工資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也要參加北京市工傷保險費用社會統籌。

  生育保險的參保範圍包括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會計師)事務所、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職工。外地戶籍職工以及機關、事業單位等機構的職工為最新納入。

  工傷、生育保險均為單位繳費,個人無需繳費。財政部門核撥經費的用人單位,其應繳納的職工工傷、生育保險費列入部門預算,由用人單位按月繳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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