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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媒體報道,第四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將於今日召開。會議內容為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制度、完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加強對金融機構綜合經營和金融機構的監管、明確商業銀行資本金補充和約束機制等十大議題。
媒體援引知情人士消息稱,2010年初,包括“一行三會”等在內的20個部委分頭領銜由國務院直接部署的“十五項重大金融課題”。時至2011年,此前的十五個議題已被調整為十大議題。
圍繞十大議題
上述消息人士介紹,調整後的“十大議題”涉及: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制度、完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加強對金融機構綜合經營和金融機構的監管、明確商業銀行資本金補充和約束機制、推進政策性金融改革、改進國有金融資産管理、加快債券市場改革發展、加快農村金融發展、改進小企業金融服務、規範發展信用評級機構等課題。其中,宏觀審慎監管和探索地方金融管理模式分別作為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制度和改進國有金融資産管理的子課題。
但市場普遍預期,上述重大課題將圍繞“風險防範”和“市場化建設”兩個主題展開。“市場化建設”方面的議題將圍繞人民幣匯率市場化、利率市場化、人民幣國際化、債券市場發展、規範發展信用評級機構、改進國有金融資産管理等;“風險防範”的議題包括完善金融監管協調、宏觀審慎監管政策、金融消費保護、銀行資本金補充機制等。
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教授李義平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此次金融會議將重視調整金融結構,包括設立專門為中小企業服務的部門,加強金融監管,管理民間資本,合理經營民間銀行。同時,對金融衍生産品進行反思。危機前中國效倣美國,過度虛擬化。此外,在外匯管理方面,應研究如何讓外匯增值保值。”
實際作用小于往屆
第一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于1997年召開。在當年亞洲金融危機大背景下,會議的重點是加強中央對全國金融系統的集中統一領導,防範和化解歷史累積的金融風險,維護國家金融安全。
其中,在銀行業改革方面,成立了四大資産管理公司,以處理從國有四大行剝離的不良資産。中央財政定向發行2700億元特別國債,補充四大國有銀行資本金;將13.939億元銀行不良資産剝離給新成立的4家資産管理公司。
在金融監管方面,確立分業監管,成立了證監會、保監會,分別負責證券業和保險業的監管,中國人民銀行專司對銀行業、信託業的監管;另外對人民銀行自身機構進行了改革,原有的省分行被撤銷,改成9個大區行,貨幣政策獨立性得以加強。
第二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于2002年召開,會議重點是把國有獨資商業銀行改組為國家控股的股份制商業銀行,條件成熟的可以上市。會後成立銀監會,工行、建行、中行先後獲得外匯儲備註資,得以補充資本金。
第三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于2007年召開,會議強調了繼續深化金融業改革,成立了中投公司,推進外匯儲備管理體制改革。
即將召開的第四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同樣面臨複雜的國內外背景。對此,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所長巴曙松指出,此次會議將定位於後危機時期的危機消化。但多位專家和業內人士認為,此次會議實際作用將很難與前幾次金融工作會議媲美,很難推出震撼性的改革方案。
金融國資委或再夭折
對於此前受關注的“金融國資委”問題,有專家認為,或因分歧猶存而難以成立。
早在2006年,財政部便提出成立“金融國資委”,但在2007年召開的第三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該提議並未獲得通過。資料顯示,在財政部主持的組建方案裏,金融國資委將以目前財政部金融司為基礎,納入匯金公司,將銀監會、央行等監管部門對金融機構的行政管理權限也統一集納于其中;金融國資委為直屬國務院的正部級機構。
若金融國資委能順利成立,“一行三會”的職能定位也將進一步清晰,其目前所有的人事權等都將劃撥金融國資委,央行將成為徹底的宏觀調控部門,“三會”則清晰定位於監管職能。
但李義平認為,匯金公司是企業,不適合擁有行政管理權。且金融國資委仍存分歧,一時也難以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