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新婚姻法出臺後 房産問題突出 部分男性不願加女方名字 女性則主動提出要“産權”——
四成男女 糾結房産證“加個名”
新婚姻法出臺,對單身男女婚戀觀和財産觀的影響已經顯現。
今天上午,民政部中國社會工作協會婚介行業委員會與百合網聯合發佈《2011中國人婚戀狀況調查報告》,結果顯示近八成的女性認為男性月收入4000元以上才適合談戀愛。
除了對男性收入的要求,司法解釋三的出爐讓四成女性要求男方在其購買的房産證上加上“未來老婆”的名字,同時有部分男性表示不願意加名。
專家分析,新婚姻法的出臺,讓女性對婚姻缺乏安全感,因而被迫獨立,對婚姻的態度更加現實,更多女性擇偶時敢於把“條件”擺到明面上,“談錢不傷感情”已經普遍。
調查結果
月薪超四千才適合談戀愛?女性要求高了
從調查數據,我們不難發現,新婚姻法出臺後,近八成的女性認為男性月收入超過4000元甚至更多才適合談戀愛,而一年前僅有六成多女性對男性薪資有此要求。
此外,要求男性月收入過萬元大關的單身女性佔調查總人數的近三成,而新婚姻法公佈前僅為不到兩成。
正如專家所説,受當前通貨膨脹、生存成本上升等影響,收入已經成為擺在明面上談的問題。
情感專家周曉鵬分析説,一直以來,中國女性比較含蓄,尤其是在涉及收入等敏感問題時。新婚姻法出臺後,女性被迫獨立,在擇偶時也更加直白,敢於主動談錢,“一切條件都擺在明面上,談錢不傷感情。”
您認為男性月收入多少才適合談戀愛
選項 2011年(女性) 2010年(女性)
無須有收入 2.4% 2.2%
至少1000元 1.2% 1.9%
2000元以上 19.1% 29.6%
4000元以上 50.2% 48.1%
10000元及以上 27.1% 18.2%
不願房産證上加名
四成男性糾結著
根據調查結果,如果男方出錢購買房子,39.3%的男性不願意在房産證上加上女方的名字,而40.6%的女性會主動要求男方在房産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
新婚姻法出臺後,房産證上是否要加上“未來老婆”的名字也成為婚戀中的博弈。
情感專家周曉鵬表示,新婚姻法的確在房産問題上讓女性不安,為了自我保護,提出這樣的要求在意料之中。另一方面,據她了解,主動提出在房産證上增添姓名的女性,有很大一部分是出於“考驗”男方的目的,“從心理上,她們認為如果房産證上不願意添加自己的名字,代表著沒有把她當成一家人看待,婚姻缺乏信任感。”
此外,在調查中,六成的女性並沒有糾結于房産問題,這也體現出,新婚姻法出臺,女性被迫獨立,重心向事業傾斜過程中,閃婚閃離率上升很快,在這樣的情況下家庭財産就沒有那麼重要了。
未來趨勢
專家表示,雖然近幾年女性擇偶時,對於男性收入設置高“門檻”,同時在房産等問題上要求更加直白,但這種狀況不會持續很久。因為未來十年內,結婚的主要人群是85後和90後,“90後是網絡成長的一代人,婚姻觀更加現實和國際化。”
根據調查數據顯示,12.1%的90後認為婚戀中的花費應該AA制,一人承擔一半,90後在所有年齡段中勾選此選項的比例是最高的。
此外,9.4%的90後認為女性的父母要有經濟實力才能結婚,明顯高於其他年齡段的人群。在90後的眼中不再堅守傳統的性別角色分工,90後在擇偶中更加現實。考慮到目前北京的房價等客觀因素,90後也會更加坦然接受裸婚。
其他觀點
●超六女性成看重男方有房
2011年的調查中68.3%的女性認為男性要有房才能結婚,2010年的調查中70.8%的女性認為男性要有房才能結婚。
●認同“幹得好不如嫁得好”比例降低
2010年的調查中71.0%的人認同“幹得好不如嫁得好”這一觀點,而2011年這一比例降到了57.3%,選擇比例大幅下降,婚姻的經濟性功能降低。
●更多女性看重婚前財産公證
2010年調查中25.9%的女性不能接受婚前財産公證,而2011年這一比例降至20.5%,持中立態度的女性的比例由25.8%升至31.7%。
調查背景
2011年8月最高法院頒布《婚姻法解釋(三)》,重點針對婚前貸款買房、夫妻之間贈與房産等爭議較大的問題作出解釋。
而後,百合網針對婚戀觀展開調查,有5萬多網友參與了此次調查,受訪對象年齡集中在22歲—41歲之間。文/記者 劉靖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