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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發樹與紅塔集團將對簿公堂
兩年前,“福建首富”陳發樹以22億元鉅資從雲南紅塔集團有限公司處“接手”雲南白藥(000538)6581萬股股權,但時至今日,陳發樹仍未能實際取得該部分股權,雲南紅塔集團依然穩坐雲南白藥第二大股東的交椅。眼看雲南白藥該部分股權大幅增值,陳發樹近日一紙訴狀將雲南紅塔集團告上法庭。
雲南白藥2012年1月5日公告,公司于2011年12月30日接到公司第二大股東雲南紅塔集團關於該公司與陳發樹因股權轉讓糾紛訴訟案件的通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已受理陳發樹訴雲南紅塔股權轉讓糾紛案。
紅塔集團遭起訴
公告顯示,雲南紅塔集團于2011年12月28日接到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應訴通知書》及起訴狀副本,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已受理陳發樹訴雲南紅塔股權轉讓糾紛一案。
事實上,雲南紅塔集團和陳發樹的股權轉讓行為發生在2009年。經國資委同意,2009年8月,雲南紅塔集團公開徵集受讓方擬整體協議轉讓所持雲南白藥股權。經公開徵集受讓方,2009年9月10日,雲南紅塔與陳發樹簽署《股份轉讓協議》,約定雲南紅塔集團將持有的雲南白藥無限售流通股股份65,813,912股轉讓給陳發樹,陳發樹應支付人民幣22.08億元。《股份轉讓協議》同時約定:本次股份轉讓事項須報相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機構審核批准後方能組織實施。
該股權轉讓事項當時曾引發各方的巨大關注和熱烈討論。不過,根據雲南白藥2011年三季報,雲南紅塔集團目前仍為雲南白藥第二大股東。也即雙方的《股份轉讓協議》並未得到切實履行。
根據雲南白藥公告,此次陳發樹訴稱:要求確認被告雲南紅塔集團與原告陳發樹簽訂的《股份轉讓協議》合法有效;要求判令被告雲南紅塔全面繼續履行《股權轉讓協議》;要求判令被告雲南紅塔將所獲股息1184.65萬元及其利息和轉增股份19,744,173.6股賠償給原告陳發樹;要求判令被告雲南紅塔賠償截至2011年12月8日的總損失並承擔案件一審受理費。
為何時隔兩年多陳發樹仍未能取得雲南白藥相應股權目前仍不得而知,在《股權轉讓協議》簽訂後,雲南白藥僅于2009年9月14日刊登了兩份《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此後再無關於股權轉讓最新進展的公告。
股權已大幅增值
陳發樹此次起訴雲南紅塔集團,雲南白藥該部分股份已大幅增值是其中的重要原因。
2009年9月10日,雲南紅塔與陳發樹簽訂《股份轉讓協議》,所轉讓的6581.39萬股雲南白藥無限售流通股股份,雙方的交易總金額為22.08億元,合每股33.543元。該消息發佈之後,雲南白藥股價便開始大幅上漲,即使遭遇2011年的弱市,雲南白藥當前股價仍遠高於轉讓時的價格。
根據雲南白藥三季報,經過兩年多時間的分紅送股,紅塔集團目前持有8555萬股雲南白藥股份,按照雲南白藥2012年1月4日收盤價51元/股計算,該部分股份市值已經達到43.6億元,較22.08億元的股份轉讓價格大幅增值97%。這恐怕是雙方都不願“放手”該部分股份的原因所在。(王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