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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羚
讀到編輯轉來的老人來信,心頭一陣酸楚。我想起去年7月份去江蘇徐州採訪新型農村養老保險(下稱“新農保”)的情景。當時與這位陜西老人有著同樣遭遇(被迫替兒子交養老保險)的老人憤憤地説,“他們都活不長!”
老人所指的“他們”是他的三個兒子。因為兒子們不願意參加新農保,這位老人要麼放棄領養老金,要麼得自己替兒子交養老保險。(見《第一財經日報》2011年7月28日A6版《新農保大提速:制度性缺陷待補》一文)
聽到一個父親如此詛咒自己的親生兒子,我當時感到吃驚。後來在調查中發現,確實是國家新農保政策中的制度性缺陷,導致眾多有著類似情況的老人陷入了養老困境。
根據2009年9月1日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民,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這一條款被學者們稱作捆綁式條款。
在各個省的新農保試點中,這一捆綁式條款被執行為:如果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不參保,其父母就不能領取基礎養老金。儘管基礎養老金並不高,只在60元左右(國家規定是每月55元,各地可根據經濟條件不同適當增加),但對於收入水平很低的農村老年人來説,仍是一筆值得努力爭取的養命錢。
為了領到基礎養老金,這些農村老人開始跟不願意參保的兒女進入了“戰爭”:有的爭吵,有的打罵,有的甚至斷絕父子關係。當我採訪回來、把親見的這些故事講給朋友聽時,朋友脫口而出:“這個規定真是坑爹!”
我在採訪中了解到,這個規定從新農保制度開始起草時就因為有違“自願參保”的原則而遭到許多社保學者的反對。但最終公佈的規定依然保留了相關內容。
當我從徐州採訪回來時,曾就捆綁式條款等問題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農保司副司長劉從龍有過面談。當時劉從龍解釋了這一規定的苦衷。
據他介紹,之所以規定60歲以上的農民不需繳費就可以享受基礎養老金,是希望這部分農村老人能夠享受到新農保的好處。至於將其子女參保作為後置條件,主要是為了幫助農民對社會保險有個正確的認識,避免將其理解為不用繳費就可以享受的社會福利,同時也是為了擴大覆蓋面。
昨日下午,為了給董 老人一個權威的答覆,我再次致電劉從龍,就這個問題進行了溝通。劉從龍對老人的遭遇表示理解和同情,他同時表示,在新農保的推進中已經發現這類現象,但這只是個別現象,就全國來説,可能只有千分之幾的比例。
據劉從龍介紹,現在新農保的參保率達到80%左右,如果沒有這個條件,參保率可能到不了這個水平。
去年做報道時,為了弄清楚這背後的是非,我採訪了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教授、中國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鄭功成和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李珍。這兩位社保專家意見一致,都強烈反對捆綁式條款。
李珍認為,新農保本身是個自願參與的制度,將第二代的參保與第一代的養老金領取捆綁在一起,在理論上使得子女的參保成為了強制性的,在實踐上使得新農保受歡迎的程度下降。
鄭功成也認為,捆綁式的參保方式片面追求參保率,是一種極為短視的政策,侵害了農村老人的福利權利,應該立刻停止。
劉從龍昨日表示,在具體的操作上,可以更加人性化,比如先把基礎養老金髮給老人,之後再動員其子女參保。同時也應該繼續加大政策宣講力度,讓農民了解並接受社會保險。
劉從龍的分析有其道理,但是正如學者們的批評,為了提高參保率,保證覆蓋面,而將一些農村老人置於這種糾結的境地,使他們的福利權利受損,我個人認為是不可取的。
根據中央的計劃,2012年新農保將實現全覆蓋。真心希望新農保能夠成為一個真正惠民的政策,而不是像現在這樣,反而傷害了許多董 這樣本來就是弱勢群體的農村窮苦老人。也希望更多人們一起來呼籲,推動這個不合情理規定儘快得到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