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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濟南1月3日電(記者錢榮)濟南市人民政府日前下發文件,將通過提高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落實孤兒醫療救助經費和教育保障政策等措施進一步加強孤兒保障工作。
根據濟南市政府出臺的有關文件,自2012年1月起,濟南社會散居的孤兒基本生活費由2010年的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1120元,機構集中養育的孤兒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至1410元。以上所需經費除國家和省補助資金外,由市和縣(市)區財政承擔。
同時,濟南市還要求,對政策範圍內的孤兒住院和大病醫療費用,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後,剩餘部分由各縣(市)區財政承擔。公安等部門接到棄嬰、棄兒(疑似)後,按照“先救治,再收養”的救助原則,及時送至就近醫院進行體檢或救治,並與當地民政部門及時聯絡,辦理交接手續,所需體檢、救治費用由兒童福利機構解決,納入各級財政預算。
此外,學齡前孤兒接受學前教育的,所需費用由市和各縣(市)區財政承擔。孤兒參加當年全國普通高等教育入學考試,經省教育考試院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正式錄取的全日制本科教育大學新生,可以向居住地民政部門申請一次性新生入學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