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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仲介信用將分等級 失信記錄全公開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3日 11: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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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福州1月3日電(記者 康淼)從今年1月1日開始實行的《福建省市場仲介組織管理辦法》規定,福建省將對仲介信用進行評價,並以此認定信用等級,仲介組織的信用記錄信息將全社會共享。

  辦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積極推進市場仲介組織信用建設,建立市場仲介組織及其執業人員的信用管理制度,健全信用獎懲機制。市場仲介組織主管部門應當做好市場仲介組織信用信息的採集、披露和分類評定工作,建立信用檔案,實施對市場仲介組織及其執業人員的獎勵、懲戒等信用管理。

  辦法還規定,省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市場仲介組織信用信息平臺,並與其他市場仲介組織主管部門以及設區市的信用信息平臺實現互聯,依照有關規定公開市場仲介組織及其執業人員的信用信息,保證信用記錄及獎懲信息全社會共享。

  主管部門將定期對仲介的信用進行評價,並以此認定信用等級。仲介信用等級分為守信和失信,失信又分為一般失信、嚴重失信。被認定為一般失信和嚴重失信的仲介,企業發展將受限制,比如一般失信,一年內不僅不能享受一些優惠政策,還不能參加縣級以上各類認定認證和榮譽評選。如果連續三次認定為守信的仲介,一年內免於工商企業年度檢查的審查。

  福建省還規定了處罰措施來規範仲介:仲介如果利用虛假宣傳欺騙客戶,提供虛假資料、信息,偽造、變造交易文件或者憑證,出具虛假報告、證明文件,執業人員將被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仲介組織則會面臨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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