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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2月31日電 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發出《關於運用價格杠桿促進新疆跨越式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強調要加強價格調控監管,穩定重要商品價格。
《意見》指出,要擴大價格監測的覆蓋面,重點監測喀什、霍爾果斯等重點開發園區以及對口援建重大項目所在地群眾生活必需品、重要生産資料的價格變動情況。建立完善價格調節基金制度和重要商品儲備制度,利用價格調節基金扶持糧食、生豬、牛羊、蔬菜等農副産品生産流通,提高當地供應能力。適時組織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各種違反國家價格政策的行為。這些措施,將有效地增強新疆價格調控監管能力,保持居民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産資料價格的基本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