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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合同煤談判膠著:電企內訌煤企略佔上風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31日 09:4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華夏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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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見習記者 伍源源 北京報道

  整個12月,煤電激戰正酣。

  2011年12月30日,是國家發改委規定的重點合同電煤簽訂的最後截止日,而全國各大電力公司和煤炭巨頭高層仍在昆明舉行的2012年全國重點煤炭合同匯總會上上演最後的角力。

  本報記者獲悉,2011年博弈的焦點仍然是2012年合同煤的供貨量和價格。儘管國家發改委已經在11月出臺了臨時價格干預措施,12月中旬又出臺了規範電煤合同的關於做好煤炭産運需銜接的通知。但是在目前難以撼動的煤炭賣方市場的格局下,電企似乎略佔下風。

  電企內訌

  “從2011年12月開始,由五大電力集團副總級別領隊的談判代表就在和同煤、焦煤、山西煤銷集團等大型煤炭集團高層協商下一年的電煤合同,也就是每年底業界著名的煤炭銜接會。”大唐集團一位人士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基本上談的差不多了,畢竟離發改委規定的時間很緊了。”

  11月,在2011年合同電煤談判開始前,為適當控制合同電煤價格漲幅,國家發改委在徵求了煤炭生産經營企業、煤炭主産省的意見後,出臺了限價令。這是繼煤炭市場化以來,政府第四次出臺電煤價格干預臨時措施,此前分別是在2004年、2008年和2010年。

  本報獲悉,2011年11-12月中期,五大電力集團的大部分合同已經紛紛在各地煤炭集團組織召開的鐵路重點煤炭供需銜接會上敲定,只有一些沒簽好合同的小型地方電企在昆明會議上作最後的努力。

  2011年發改委通知中規定電煤合同中需明確産品質量、價格和違約責任,嚴禁簽訂脫離生産和需求實際的虛假合同,一旦查出將嚴肅處理,但是事實卻不盡如人意。

  由於合同煤供不應求,各大電力集團都在爭搶,煤企在合同煤談判中享有更多的話語權。“如果你大唐不要,華能就要了,各大電企也在互相競爭,都要保證自家能拿到的合同煤供貨量,先保量,再談價。政府和電力企業都是希望合同煤數量和2010年一樣,但是如果一旦煤企覺得價格低過市場煤多了,就會限量。”上述大唐人士稱。

  “一分一厘都要去爭,簽好了的合同數量要保證兌現,還要保證熱量值。雖然政府規定合同煤不得隨意漲價,保證百分之百兌現,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過去就出現過有電企只拿到一半合同數量的情況。或者拿到的煤質量不行造成停機檢修。2011年的供貨會估計難有實際結果,往年會持續談判到3-4月份,但截止時間內簽訂合同的基本情況會匯總上交到發改委經濟運行局。”中電聯外聯部負責人張海洋對本報記者表示。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表示,限價令是短期行為,長期解決煤電矛盾還是得靠市場。

  煤企仍佔上風

  國家發改委在限價令中規定:2012年度合同電煤價格漲幅不得超過上年合同價格的5%。自2012年1月1日起,對市場交易的電煤規定最高限價,秦皇島等環渤海地區主要港口5500大卡電煤平倉價最高不得超過每噸800元;通過鐵路、公路運輸的電煤市場交易價格,不得超過煤炭生産經營企業2011年4月底的實際結算價格。並稱電煤價格在全國範圍內基本穩定後,將及時公告解除限價令。但記者調查發現,合同煤也會漲價。

  “發電爭著要,煤企自然有主導權,2011年的合同就是2010年的翻版,別的不變,就是價格變了,2010年520元/噸,按規定的最高漲幅5%就是546元/噸,再加上約40元、65元、75元三種類別的運費和雜費,2011年電廠拿到的5500大卡合同煤價格大概在620元/噸,比市場價低200元。”五大電力集團旗下的河北一電廠燃料部主管孫主任對本報記者表示。

  孫所在的電廠是五大發電集團之一在京津唐地區的重點電廠,他表示,銜接會和匯總會主要是集團領銜去談,下面電廠也會派少量的人去。然後下分到旗下各個電廠,有些老電廠可以全部燒合同煤,有些新建的電廠1/3或2/3燒的是合同煤。

  “2010年我們電廠300萬噸煤炭需求全部用的是合同煤,但是自2010年10月煤價就漲了,大約漲了100元每噸。雖然進口煤有時比國産煤便宜,但內陸電廠不比沿海,運力流向沒有,所以指望不上進口煤。現在煤價漲得太快,效益不佳,但是不管怎樣我們都得發電。”他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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