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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 湖北省武漢市人民檢察院30日對武漢建行網點門前爆炸案嫌疑人王海劍涉嫌爆炸罪作出了批准逮捕的決定。
12月1日淩晨3時許,犯罪嫌疑人王海劍騎摩托車來到武漢市洪山區雄楚大街建設銀行關山一路支行門口,將自製的爆炸物壓在他運來的兩袋水泥下面,並貼上寫有“建築材料,勿動”的紙張后離開。1日下午,王海劍一直在銀行附近等待。17時30分,當運鈔車停在銀行門口,銀行職員將押款箱提到門口時,王海劍遙控引爆了爆炸物,但因未命中目標,搶劫押款箱未遂,其趁亂逃離現場。經現場勘查和法醫鑒定,爆炸造成2人死亡、15人受傷。
30日,武漢市人民檢察院對王海劍等3人作出批准逮捕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