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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日前公佈了《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重點提出要推進環境稅費改革,完善排污收費制度,把環境保護稅再次拉入公眾的視野。
業內人士分析,近年來,我國經濟增長造成的資源環境壓力日益加大,亟須通過財稅手段來予以調節,“十二五”期間我國有望開啟環境保護稅。借助國家政策利好,未來環保行業將步入黃金髮展期。
環境保護稅開徵勢在必行
據發改委數據顯示,前三季度,我國單位GDP能耗僅下降1.6%,基本無法達到其3月發佈的2011年單位GDP能耗應下降3.5%的目標。而“十二五”期間,我國節能目標是全國單位GDP能耗下降16%,節能任務依然艱巨,這使得環境保護稅開徵的緊迫性進一步加強。
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認為,在我國,面對日益嚴重的環境污染,要進一步遏制和扭轉工業對環境資源過度索取的局面,就必須有效解決企業消耗環境資源代價過低的問題。環境稅並不是為了單純增加政府財富,而是倒逼企業降低生産對環境的污染,成為撬動企業履行環保社會責任的杠桿,從而成為國家環保制度的一部分。
日前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亦強調,在深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方面,要研究推進環境保護稅改革。環境保護稅開徵已勢在必行。
事實上,部分發達國家已經開始設立綠色貿易壁壘。今年3月,歐盟宣佈將在2012年對歐盟和進入歐盟空域的國際航空運輸徵收“碳稅”,在專家看來,歐盟徵收的航空碳稅就是一種變相的環境保護稅。
我國在環保方面並不是沒有相關收費,當前實行的《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就已有較為完備的法律框架,但費與稅之間融合或過渡,還有很多技術性問題尚待解決。尤其是在中央提出結構性減稅的大原則下,如何做到“綠色稅收”的行之有效,則是問題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