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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發佈,限制類和禁止類條目減少
昨日,發改委、商務部聯合發佈了新的《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2011年修訂)》(以下簡稱“目錄”),自2012年1月30日起施行。新《目錄》再次強調了“優化外資結構,推動科技創新和産業升級”的核心思路。“這再次印證了‘調結構’是中國‘十二五’的重中之重。”一位業內人士表示,“最新公佈的目錄進一步擴大了鼓勵類範圍,減少限制類和禁止類條目,凸顯了中國借力外資推動實現轉型的思路。”
凸顯三大主題
新《目錄》中明顯增加了鼓勵類條目,減少了限制類和禁止類條目。對於部分領域對外資的股比限制也明確取消,有股比要求的條目比原先減少了11條。而對製造業、戰略性新興産業、服務業三個方向的點題也頗為關鍵。
此次目錄中,將高端製造業作為鼓勵外商投資的重點領域,促進外商投資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改造和提升傳統産業。據全文顯示,新《目錄》在鼓勵類中增加了紡織、化工、機械製造等領域新産品、新技術條目。
與此同時,為“培育”戰略性新興産業,《目錄》明確給出了導向,引導外商投資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高端裝備製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等戰略性新興産業。
同時給出了“促進”服務業發展的思路,強調了外資在進行“産業結構調整”中的拉動作用。鼓勵外商投資現代服務業,支持面向民生的服務業擴大利用外資,推進服務業開放進程。
提升産業“含金量”
“不難看出,産業發展思路已經有了明顯調整,清潔環保産業等高技術含量産業得到了進一步的強調。”一位經濟學者在解讀新《目錄》時指出,我國在鼓勵外商投資廢舊電器電子産品、機電設備、電池回收處理條目的同時,“考慮汽車産業健康發展的要求,將汽車整車製造條目從鼓勵類中刪除”,而另一方面又在鼓勵類增加了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産業,“明確了對新能源汽車的發展導向,而不是著力於整個汽車産業”。
而在引導外資推動服務業發展方面,也特別強調了對這些高技術産業的支持,從新《目錄》全文中不難看出,增加了9項服務業鼓勵類條目,其中機動車充電站、海上石油污染清理技術服務等明顯是與清潔、環保産業相對接的。創業投資企業、知識産權服務、職業技能培訓等,服務業條目在鼓勵類中的比重進一步增加。同時,外商投資醫療機構、金融租賃公司等從限制類調整為允許類,“一方面提升了服務業發展水平,同時也不難看出,為新興産業的發展提供後援的意味。”(南方日報記者 鐘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