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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解禁武器出口 和平憲法實遭突破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28日 04:3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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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政府27日召開由首相野田佳彥主持的安全保障工作會議,決定大幅放寬“武器出口三原則”,同意放寬武器出口限制,允許日本參與武器研發和生産的國際合作以及以人道與和平為原則的國際援助。

  內閣官房長官藤村修説,放寬武器出口限制後,日本政府將通過約定等方式,嚴格管理武器出口,以避免違背初衷的其他用途。

  終於衝破武器出口法律限制

  藤村修説,在國際和平合作和人道主義援助亟需更有效應對措施的背景下,日本政府決定推行武器出口新標準。

  他説,國際社會面臨巨大變革,日本應進一步加強與美國間合作,也有必要加強與其他在安全層面存在合作關係的國家協作。同這些國家一起推進裝備研發生産,有助提升日本國防産業生産與技術,降低成本。

  對放寬武器出口可能帶來的問題,藤村修解釋,日本政府將和進口方政府達成約定,以期嚴格控制。比如,進口方要把日方出口武器轉運至第三國,必須先徵得日本同意;對方如不具備防止進一步出口的相關健全制度,日本將不予出口。

  徹底放寬“武器出口三原則”

  日本媒體指出,此次確定的武器出口新標準,是首次徹底放寬“武器出口三原則”,將成為日本防衛政策的重要轉捩點。

  1967年,日本頒布實施了“武器出口三原則”,即禁止向社會主義陣營國家、聯合國決議規定實施武器禁運的國家,以及國際衝突的當事國或有衝突危險的國家出口武器。1976年,當時的三木武夫內閣又對上述原則進行增補,實際上全面禁止了武器出口。

  但在日美開始共同研發攔截導彈後,日本對“武器出口三原則”有所放寬,允許向美國出口導彈。但兩國在2006年的換文中明確規定,未經日本同意美方不得將導彈用於其他目的或提供給第三國。

  共同社報道,基於二戰後的日本和平憲法,放寬出口限制頗為敏感。

  藤村修在27日説,“武器出口三原則”是日本基於和平國家基本理念制定的標準,政府將繼續謹慎對待武器出口。

  共同社解讀稱,放寬武器出口後,日本將能在自衛隊執行聯合國維和行動的國家和地區,提供類似重型建築機械和防護背心等裝備,而這類物品以往被歸類于武器物資,禁止外運。

  軍工企業得以參與F-35研發

  日本新聞網認為,日本放寬武器出口的最大目的,是讓本國軍工企業進一步參與國際交易,讓軍工技術通過對外合作擴大國際市場,提升日本軍工的國際競爭力。

  路透社認為,放寬武器出口的一種可能結果是,日本三菱重工業公司將能夠參與美國洛克希德-馬丁公司的F-35戰機研發項目。

  本月20日,日本政府宣佈把美制F-35A型戰機作為航空自衛隊下一代主力戰機,計劃總共採購42架,耗資預計超過70億美元。

  此前,由於國內訂單數量有限,軍工産業規模受限,軍備産品採購成本也相應較高。放寬出口,不僅可望幫助削減産品成本,也能帶來不錯收益。

  受到歐美經濟形勢拖累,日本民用産品出口受挫,國內消費眼下也難以短時提振。菅直人政府一度打算考慮放寬武器出口。但鋻於執政盟友反對,時任首相菅直人去年12月暫時放棄這一議題。

  新華社供本報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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