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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服感冒藥後駕車肇事 醫生提醒請勿“藥駕”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22日 13: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太原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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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謂“藥駕”,是指開車人服用了某些藥物後駕車出行。由於有些藥物在服用之後會出現睏倦、視力模糊等症狀,在這種情況下駕駛車輛便十分危險。醫生提醒廣大車主,服藥後儘量少開車。12月19日淩晨,(太原)市民劉先生駕一輛豐田越野車行駛至澗河路龍城小區門口時,因為躲避從小區內駛出的一輛車,一頭撞在小區門前的石柱上,車輛前保險杠受損,幸好無人受傷。事後了解,原來劉先生最近患重感冒,晚飯後服用了感冒和止痛類藥物,之後出門辦事。由於藥效發作,感到睏倦,當發現來車時已經反應不及。 

  “感冒後人體容易有疲勞感,如果再服用感冒藥,駕車時很容易瞌睡,這是很危險的。”市中心醫院的徐醫生説,大家都知道酒後駕車危險,但很少意識到“藥駕”同樣容易引發交通事故。如阿司匹林、安乃靜、撲熱息痛等感冒和消炎之類的藥物,服用後不僅會使視力、聽力、注意力減退,而且反應能力、動作協調能力也會下降。

  據徐醫生介紹,世界衛生組織列出了7類可能會影響安全駕駛的藥物:對神經系統有影響的藥物,催眠藥物,有噁心嘔吐反應或變態反應的藥物,止痛類藥物,興奮劑、治療癲癇的藥物,抗高血壓藥物。“駕駛人在服用這些藥物後是絕對不能開車的!”徐醫生説。(記者郭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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