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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文化部發佈了《文化部關於加強藝術品市場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標明,文化部將把加強藝術品市場建設、規範藝術品市場交易秩序、執行藝術品市場管理制度、推進藝術品市場立法進程4項工作作為今後一段時間加強藝術品市場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在十七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大背景下,《通知》的出臺有哪些具體背景?是否會為藝術品市場帶來一輪新的發展生機?
培育並壯大一級市場
大力加強藝術品市場建設是此次通知的重要內容之一。《通知》指出,各級文化行政部門要積極培育畫廊行業,充分發揮畫廊的藝術品市場主體性和基礎性作用,積極推動改善畫廊發展的政策環境。
對此,文化部文化市場司表示,一級市場是培育和扶持的重點,這主要出於兩方面的考量。一方面,從管理職能來説,一級市場毫無疑問是文化部門的管理職責所在,是對藝術品市場進行管理的基礎。另一方面,一級市場的發展和繁榮是整個藝術品市場發展和繁榮的基礎。但相對二級市場來説,當前一級市場的基礎較薄弱,社會關注度也沒有那麼高,這種一二級市場倒挂的現象並不利於整個藝術品市場的發展。“對一個行業來説,基礎不牢固,再多的成績也只是表象。因此,整個《通知》對於一級市場來説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培育和壯大一級市場,包括《通知》中有關繼續開展"誠信畫廊"推薦和評選工作的內容,也是出於這個目的的考慮。”文化部文化市場司表示。
對於《通知》中明確提出積極支持畫廊行業的發展,中央美院AMRC藝術市場研究分析中心研究總監馬學東表示,“這對整個藝術品市場來説是件好事。”“從歷史來看,畫廊進入中國已有近20年時間,而藝術品拍賣還要進入得更晚一些。但相對拍賣市場而言,畫廊市場一直沒有大發展,甚至隨著近年來拍賣業的持續火熱而被推向了沒有話語權的邊緣地帶,以至於中國的畫廊本身還稱不上是一個"行業"。在我看來,《通知》給國內畫廊發展定了一個很好的基調,明確了政府部門在政策方面的支持和導向,這將給整個畫廊行業帶來很大的發展信心。”
“畫廊作為一級市場的經營主體,在整個藝術品市場鏈條中處於一個尷尬境地,要培育、壯大這個市場,還需要政府部門在政策、稅收、支撐體系建設等方面強化畫廊在市場中的重要作用。我想,文化部門應該加大配套政策投入,把"誠信畫廊"作為一項工程來做,而不僅僅是一個項目,讓"誠信畫廊"真正起到示範引導與帶動的作用。”中國藝術品市場研究院副院長西沐説。
推動全國性行業協會建設
目前,國內大多數比較成熟的市場門類都已經有了全國性的行業協會,但藝術品行業協會的建設目前還很“落後”。針對這一現狀,《通知》首次明確指出,要推動藝術品行業協會建設。各地文化行政部門要積極推動和指導藝術品行業協會開展服務標準、自律公約、經紀合同示範文本的制定和推廣工作,充分發揮協會在行業監督和自律方面的作用。
“其實,建設藝術品行業協會的呼聲一直很高,一些藝術品市場比較發達的地方也已經開始建立地方性的藝術品行業協會,比如北京、蘇州等地已經有了自己的畫廊協會。地方藝術品行業協會的建設是一個很好的基礎,我們希望能夠在此基礎之上來慢慢推全國性藝術品行業協會的建設,把力量整合起來。《通知》只是表明了文化部門支持的態度,接下來還需各地藝術品經營單位去自發地做更多努力。”文化部文化市場司表示。
西沐表示,“在現代市場經濟理念下,政府與市場之間需要一個中間環節來銜接,那就是行業協會。行業協會能夠在産業政策的制定與實施、組織管理、行業自律與自我管理、行業內部監督監管、政府信息傳遞以及行業人才培養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中國藝術品行業協會的發展嚴重滯後,一方面是因為此前政府的重視程度不夠,沒有提高到體制建設與管理的層面上,缺乏戰略研究與頂層設計;另一方面是因為行業發展剛剛起步,組織管理能力較差。而現在《通知》的下發,説明文化管理部門已經認識到發展藝術品市場行業組織的重要作用了。”
“畫廊在中國的發展起步較晚。目前經營時間最長的畫廊也就20年,因此,可能之前多數畫廊並沒有認識到行業協會對畫廊發展的幫助;而政策層面,也一直未見表態。經過這20多年的發展積累,畫廊經營者們逐漸認識到了建立行業協會的重要性,許多畫廊也逐漸做出了自己的品牌。此時,《通知》提出鼓勵行業協會的建設可謂"恰逢其時"。”馬學東説。
他認為,行業協會的建立不僅可以讓經營者們擰成一股繩,還能夠起到規範監管、信息收集等作用。“對畫廊來説,加入畫廊協會本身就是一個優勝劣汰的過程,能夠促進行業發展;而畫廊協會能夠將全國畫廊的經營情況加以收集、統計我們目前也一直苦於無法掌握這方面的準確數據。此外,如果全國性畫廊行業協會能夠建立,那對於促進國內畫廊與國際畫廊的溝通交流還將起到很好的平臺作用。目前參加國外藝術博覽會的中國畫廊大多是"單打獨鬥",很難形成氣候,如果能夠有組織地"出擊"就會形成整體的品牌形象。”
規範藝術品市場交易秩序
針對目前藝術品市場存在的侵權假冒商品氾濫、私下交易盛行、經營行為不規範等問題,《通知》明確規定了藝術品經營單位的經營責任和義務。“規範藝術品市場交易秩序也是此次《通知》的重要內容。交易過程中,如果對作品合法性存疑怎麼辦?購買到有瑕疵的藝術品怎麼辦?哪些情況需要負民事責任?在藝術品交易過程當中,許多消費者在面對這些問題時並不清楚。而《通知》梳理了藝術品交易過程中買賣雙方之間的責任和義務,藝術品經營單位應該主動遵循這樣的規定。同時,消費者也應該具有明確的維權意識。”文化部文化市場司表示。
《通知》還要求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切實執行藝術品市場管理制度。對此,文化部文化市場司表示,“對於從事美術品經營活動的經營單位實行備案制度的問題,並非在此次《通知》中首次提出,但各地對備案制度落實得並不是很好,開展全行業的備案登記是對藝術品市場進行的一次"摸底",是規範藝術品市場的第一個步驟。再如,對於利用互聯網從事藝術品生産、傳播和流通的經營單位實行許可制度,這也非一個新規定,但許多經營性藝術品網站可能並沒有注意到,此次《通知》只是將藝術品網上經營與現行的《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進行了銜接,避免經營單位因為不了解這方面的政策而受到損失。”
規範管理,立法是根本,藝術品市場立法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是毋庸置疑的。《通知》中指出,要積極推進藝術品市場立法進程,文化行政部門要加強藝術品市場研究,探索藝術品市場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效辦法。
對此,西沐表示,近年來,中國藝術品市場得到了迅速發展,而中國藝術品市場管理體制卻幾乎陷入“想管管不了”“管也管不好”的兩難境地。“目前,我國沒有對中國藝術品市場予以國家立法,地方性的條例也很少出臺,規範中國藝術品市場活動的主要規章幾乎還是空白。通過梳理並加強地方藝術品市場法規工作,對未來中國藝術品市場立法工作存在的若干問題進行具體分析,如對法規的適用範圍、技術交易行為的規範、技術交易的禁止行為、違法行政責任等基本問題明確規定,這些都是立法工作重要的突破口。”西沐説。
禁止藝術品類證券化交易
日前,國務院發佈《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所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開始清理整頓包括從事産權交易、文化藝術品交易、大宗商品中的遠期交易等內容的交易所。而今年以來在全國各地如火如荼的文化産權交易所首當其衝,將藝術品拆分成“權益份額”的交易模式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整頓風暴。
在此背景下,《通知》重申,將切實貫徹執行《決定》,禁止藝術品經營單位將藝術品權益拆分為均等份額公開發行,不得採取集中競價、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進行交易;不得將藝術品按照標準化交易單位持續掛牌交易,任何投資者買入後賣出或賣出後買入同一交易品種的時間間隔不得少於5個交易日。但《通知》同時提出,經批准的文化産權交易所可探索採取非公開發行或其他方式進行藝術品交易,但權益持有人累計不得超過200人。這讓不少文交所看到一線生機。對此,西沐認為,《通知》與《決定》的基本態勢與指向是一致的,即在規定政策法規的界限之內,鼓勵探索與創新新的交易形式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