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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津南區消費者協會連續處理兩起因未填寫維修記錄引發的消費糾紛。消費者堅稱:電器質量不過關,維修多次毛病依舊。商家辯稱:你説修了多次,請拿出證據證明。經過工作人員耐心調解,事情最終圓滿解決。
消費者孫女士説,2008年7月她買了一台名牌空調,主機當年維修超過三次,廠家給予更換壓縮機。之後故障連連,維修不斷,3年不下七八次。由於維權意識不夠強,維修時一直未作記錄。今年6月3日,孫女士使用空調時依然漏水,找廠家反映,廠家表示,如有維修記錄,廠家免費維修。否則,因超過保修期,費用由自己承擔。
另一位消費者也遇到了同樣的情況。一位李姓消費者買了一台不太知名的冰箱,先是壓縮機出現故障,後又溫控器失靈不停機,兩年時間多次維修。同樣由於未填維修記錄,在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時,商家不認賬。
消協認為,修理工有義務主動提醒消費者,在保修單上對維修作記錄登記。消協提醒廣大消費者,電器産品出現故障,維修後千萬不要忘記填寫維修記錄,以便在維護自身權益時,拿出有力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