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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都是一樣的生産標準號,為什麼産品的保質期會相差120天?”昨日上午,福州市民林依伯告訴記者,8月份左右,他到火車站某超市買了一些零食準備出門郊遊食用,其中就包括了兩種不同品牌的魷魚絲。
林依伯發現,其中一種魷魚絲由廈門嘉祺生物食品有限公司生産,另一種魷魚絲是山東青島生産的。讓他疑惑的是,兩款魷魚絲的生産標準都是SC/T3304,後者的保質期為180天,而前者的保質期卻是300天。
林依伯認為廈門嘉祺生物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魷魚絲存在虛標産品保質期的嫌疑。
【商家回應】已採用新標準外包裝更換不及時
據了解,SC/T3304是由農業部2001年發佈的中國水産行業標準中關於魷魚絲産品的行業標準,根據該標準,魷魚絲在常溫下的保質期為180天,而廈門嘉祺生物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魷魚絲的保質期卻標到300天。
就此,記者採訪了廈門嘉祺生物食品有限公司負責企業生産標準的葉清喃經理。葉經理表示,林依伯此前已向公司反映過,原因主要是新的包裝袋沒有及時更新,導致了保質期差異。
葉清喃告訴記者,該公司早已在2011年7月份時就申請了新的生産標準,而且標準在2011年8月1日開始實行。而根據新的生産標準,嘉祺公司生産的魷魚絲保質期可以達到300天,但由於沒有及時更換新的包裝袋,才使得林依伯買到舊包裝袋的魷魚絲。
據記者了解,葉清喃所説的新標準為Q/XMJQ,是由該公司申請的企業標準。記者在超市上看到,廈門嘉祺生物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魷魚絲,已全部採用Q/XM?JQ這個企業標準,採用SC/T3304行業標準的已經不見蹤跡。
對於該企業新申請的Q/XMJQ企業標準,記者發現,企業標準申請書的前言中寫道:“本公司生産的即食頭足類海産品因尚無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特製企業標準,作為組織生産的依據。”
【部門聲音】新的國家標準企業可自定保質期
昨日,記者就此事採訪了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有關負責人,該人士表示,國家有關部門在2009年12月起在原行業標準SC/T3304的基礎上開始實施魷魚絲國家標準GB/T23497,但新實施的標準中並沒有對魷魚絲産品的保質期進行規定。
據了解,與原行業標準不同的是,新的國家標準取消了對保質期180天的規定,採用新國家標準的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産品的情況自定保質期。該人士還表示,國家標準分為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GB/T23497並不是強制性標準,而是推薦性標準,並非所有企業都要採用該標準。本報記者 周錫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