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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0日,衛生部發佈《GB14963-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蜂蜜》。10月20日起,這一標準正式實施,並代替GB14963-2003和GB18796-2005的舊國標。然而,在新國標實施一個多月後,記者走訪沃爾瑪等多家超市及蜂蜜專賣店時卻發現,市場上大部分10月20日後生産的蜂蜜,其執行標準依然是舊國標,而按新國標生産的蜂蜜則很難發現。
日前,記者在北京市沃爾瑪宣武門店看到,除了惠宜牌蜂蜜同時註明了“GB18796-2005”和“GB14963-2011”字樣外,其他品牌的蜂蜜都沒有實施新國標,執行標準一欄依然是“符合GB18796強制性要求”。甚至一家標著“歐盟標準”和一家標著“國標一級”的品牌蜂蜜,雖然生産日期為2011年11月7日,但採用的仍然是2005年的標準。而在北京東四物美店,十多種牌子的蜂蜜中沒有一家執行2011年的新標準;在中國農業科學院附近的多家蜂産品專賣店裏,記者也很難找到執行新國標的蜂蜜。
記者在部分超市發現,有些産品仍打著蜂蜜的牌子賣蜂産品。新國標對蜂蜜的含義給出了明確標準,即“蜜蜂採集植物的花蜜、分泌物或蜜露,與自身分泌物融合後,經充分釀造而成的天然甜物質”。這意味著,今後對於經過化學工藝加工或添加其他物質的只能稱為“蜂蜜製品”,而不能再稱為“蜂蜜”。也就是説,除非百分之百的純蜂蜜,所有添加其他成分的蜂蜜産品,必須在産品包裝上明示為“蜂蜜膏”等,或標注“調製”等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