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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報訊 近日,市地方稅務局提示:個人住房房産稅納稅人應在今年12月31日前繳納本年度房産稅。對逾期繳納的,將按規定徵收滯納金,欠稅信息將納入本市聯合徵信體系。
據了解,《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産稅試點的暫行辦法》自今年1月28日起開始實行,具體徵收範圍為,以在上海市房地産交易中心網上備案的日期為標準,從今年1月28日(含)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以及以上的住房。這也包括本市居民家庭新購的二手房和新建商品房以及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滬新購的住房。
據了解,上海應稅住房接近兩萬套。目前,在各區房地産交易中心、付費通網站、上海銀行、上海農商銀行、郵政儲蓄銀行等處都可以繳稅。需要注意的是,凡是逾期納稅的,都只能到住房所在區縣的房地産交易中心稅務窗口繳納。逾期繳納的稅款,將從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同時將被納入徵信系統的信用不良記錄。具體事宜可致電021-12366納稅熱線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