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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商務部昨天發佈公告稱,對原産於美國的排氣量在2.5升以上的進口小轎車和越野車徵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實施期限2年,自2011年12月15日起到2013年12月14日止。
據了解,目前在中國市場銷售的原産於美國的2.5升以上進口小轎車和越野車有寶馬汽車的X5和X6、克萊斯勒JEEP品牌車型、通用汽車旗下凱迪拉克等品牌車型。而根據反傾銷稅率和反補貼稅率來看,本次反傾銷對美國通用汽車和克萊斯勒汽車稅率比較嚴格:對通用汽車徵收8.9%的反傾銷稅率和12.9%的反補貼稅率,對克萊斯勒汽車徵收8.8%的反傾銷稅率和6.2%的反補貼稅率。
今年5月5日,商務部發佈《關於原産於美國的部分進口汽車産品反傾銷反補貼調查案的最終裁定》(商務部公告2011年第20號),裁定在案件調查期內,原産於美國的排氣量在2.5升以上的進口小轎車和越野車存在傾銷和補貼,中國國內排氣量在2.5升以上的小轎車和越野車産業受到實質損害,且傾銷、補貼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分析人士認為,此項反傾銷措施涉及多種熱銷中國的美國進口汽車,且實施時間是兩年,因此將削弱美國進口汽車的價格優勢。由於這項反傾銷政策的增稅後成本可能會部分轉嫁給消費者,未來該部分車型消費可能會考慮國産,從而帶動國産同類車型的銷售小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