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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月來坊間一直盛傳的電價上調消息,終於在11月30日塵埃落定。
國家發改委選擇的發佈時機頗有看點;其調整內容,既在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
調價動向其實早露端倪。在2011年9月的一次內部會議上,發改委價格司官員曾表示,“如果確實(煤電)矛盾過不去,調價要選擇合適時機,原則上四季度靠後邊一點”。
各方的擔心顯而易見:要實現全年的CPI目標,四季度非常關鍵;另外,年度煤炭合同談判即將開始,此時上調電價,恐會給煤企漲價找到籍口。
10月份國內CPI同比上漲5.5%,創5個月內新低;業界預測,11月份“破5”已毫無疑問,CPI可能在4.3%~4.5%間,這無疑給決策部門吃了定心丸。
另一方面,則是煤電矛盾愈演愈烈,火電虧損名單越拉越長,山西、山東、中部六省、東三省,雲貴渝全面虧損,西北部分省虧損;不僅是小機組虧損,虧損範圍已向30萬KW甚至60萬KW主力機組蔓延,崩潰已在眼前。
此次,發改委調整電價同時,也頒布了新版煤炭“限價令”。
業內人士指出,中國的煤企,已經形成了以省為單位的“區域壟斷”,而不是期待中的徹底市場化;這導致煤企在與火電的博弈中,議價能力大大增強。
煤電聯動,似乎走回了計劃經濟的老路;此次“臨時輸液”般的調價,其效果如何,仍然有待觀察。
煤價狂漲 火電巨虧
此次調價前的11月24日,山西中南部13家火電企業老總集體赴京,要求上調電價的舉動,成為該政策的出臺的前奏。今年1~10月,這13家電廠累計虧損32.89億;燃料欠賬已達37.95億元,很難從煤礦賒購到電煤。
山西省電力行業協會常務副會長李建偉告訴《財經國家週刊》記者,山西境內電廠被劃為坑口電廠,上網電價很低;2009年山西省進行煤炭整合後,小煤窯被關閉,電廠不得不採購大礦的高價煤。
山西電監辦提供的資料顯示,自2006年至今,全省24家重點發電企業到廠標準煤價已上漲了150%以上。
今年1~8月,五大發電集團火電虧損了230億元。
轉捩點出現在煤價狂漲的2008年:2007年時,五大集團還實現了火電利潤241億元;但2008火電則虧損了近473億元;2010年虧損139億。
《財經國家週刊》記者從大唐集團了解到,今年1~8月,該集團88座火電廠中,62座虧損,虧損面70.5%,虧損額高達64億元;其中,28座火電廠已經資不抵債,其裝機容量佔到集團全部火電裝機的四分之一。
2003年時,大唐集團的火電成本費用佔比中,燃料、薪酬及管理費用、財務費用三項,分別是46%、20%和8%;今年1~8月,則變為65%、7%和9%——燃料成本大幅上升、薪酬佔比大幅下降,形成鮮明對比。
“資金極其緊張,拆東墻補西墻”。大唐集團內部人士告訴《財經國家週刊》記者,目前火電企業的融資手段,主要是依靠抵押、質押和擔保借款;不僅分公司、子公司替困難基層企業借款,集團公司也替困難基層企業借款……
要賒購必須出高價,低價煤必須現款採購,“越沒錢,越買不到便宜煤”。到今年8月末,大唐已拖欠煤款78億元。
火電的資金困境,亦拖累了其他工作。目前,大唐三門峽、虎山和攸縣三個百萬KW以上的火電項目,雖然發改委已經核準,但因資金緊張,遲遲無法開工。
中央財經大學煤炭上市公司研究中心主任邢雷告訴《財經國家週刊》記者,今年前三季度,56家電力上市公司整體流動比和速動比分別為0.74和0.60,比去年同期的0.80和0.68均有所下降。
“不是沒有煤,是沒有錢。”江蘇省一家火電廠高管連聲叫苦,“30萬KW機組的煤價盈虧平衡點,技改後能夠達到1000~1020元/噸;60萬KW機組盈虧平衡點在1200元/噸左右”。據其介紹,目前煤炭到廠價已經達到1200元/噸。
“在死亡線下掙扎”,該高管告訴《財經國家週刊》記者,目前煤企均要求“先付款後發煤”,廠內2台30萬千瓦機組每天要燒掉6千噸煤。每天虧損60萬元,一年虧損2億元,“目前銀行已經貸不到款了”。
爭議限煤價
有業內人士稱,此次上調電價,可為火電企業每年增收600億~700億元,火電能放心過個“暖冬”。
“上網電價2.6分這個漲幅,還是比較大的,但還是不足以彌補歷史欠賬;另外,明年要開始實行新的排放標準,脫硝要大量投入,此次出臺的每度0.8分脫硝電價明顯過低,應該在1.5分以上才對”,中電聯一位專家表示。
上述中電聯專家對此次的調價結構亦表示不解:“電價倒挂最嚴重的地區,比如山西,才漲了3分左右,按照目前新電價還是虧損的;東部沿海地區江蘇、浙江、福建、廣東也上調,但這些地區的電廠本來就是盈利的”。
調價的原則,應是通過電價激勵發電企業積極性,使發電有利可圖,緩解電力供應緊張,倒挂嚴重、缺口大的地方應該多調。
“山西、河南、湖北、江西、湖南這些缺電嚴重的地方,此次火電調價卻並不高”,該專家認為,“還是虧損,雖然調價後積極性會高一些,但能不能刺激發電企業多發電,還需觀察”。
“會哭的孩子有奶吃”,上述人士形容,“不會哭的依然餓著”。
更值得關注的是,發改委此次亦為煤價設定了“天花板”,要求從2012年元旦起,把環渤海5500大卡電煤的市場價控制在800元以內;但卻允許合同煤明年可上漲5%。
據國家發改委監測,反映市場煤炭價格走勢的環渤海5500大卡動力煤價格11月23日為每噸850元,比年初上漲74元,漲幅為9.5%;
漲電價,可以看作是“煤電聯動”政策的重啟,不足為奇;但後一條“限煤令”,卻引發是否與市場化方向背道而馳的爭議。
中國煤炭經濟研究會秘書長趙家廉告訴《財經國家週刊》記者,此次調控方案可圈可點的地方,一是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同時調整,非居民銷售電價此次每度上調了3分;二是要求限煤價,清理地方上的諸多煤炭基金。
發改委的發文中,要求嚴格按照規定清理涉煤基金和收費。文件要求,省級人民政府對煤炭徵收的價格調節基金和其他基金、收費項目,徵收標準合計不得高於國務院批准的山西省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每噸23元的徵收標準,不得對省內外用煤實行不同標準;超過每噸23元、以及對省內外實行不同標準的,必須在2011年12月31日前進行整改。
發改委此次劍指的“煤炭基金”,牽扯到地方政府和中央的博弈。上述中電聯專家表示,此舉的執行結果不容樂觀,“去年年底,國家也要求電煤合同一律不準漲價,但實際上照漲不誤”,“這次的方案沒有説怎麼監督執行,也沒有具體的處罰手段”。
“這次想一攬子解決問題,發改委初衷是好的”,趙家廉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