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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早上5點多,由成都飛往北京的聯航KN2284次航班在晚點近8個小時後抵達首都機場,但機組人員不讓乘客下機。在隨後的4個小時內,航班多次往返于首都機場和南苑機場,直到上午10點多,航班再次降落至首都機場,數十位乘客得以下機。據了解,在成都參加全國女足錦標賽後返京的北京女子足球隊也在此次航班上。據《北京青年報》
大家都知道有霧是不能飛的,但是我們不明白:飛機既然已經備降首都機場,為什麼不能讓乘客下機呢?更讓人看不懂的是,從首都機場飛往南苑機場之前,航空公司難道沒有和機場方面聯絡好,怎麼會貿然飛過去才得知無法降落?
另據報道,還有一撥兒乘客也遇到了麻煩:飛機晚點四個半小時,晚點原因不清不楚且無人解釋、安撫。最後,面對要求道歉而拒絕登機的乘客,飛機自顧自地飛走了……
顯然,天氣不是個筐,不能把旅客的抱怨都往老天爺身上推。 一直以來,“天氣原因”或者“機場流量控制”是航班延誤時我們聽到的最多的兩個説法,但北京市律協航空法專業委員會秘書長張起淮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經表示,很多時候延誤都是“緣于航空公司自身利益的驅使和管理問題,但幾乎沒有哪家航空公司敢於説出他們真正的、應該賠償的原因,主動賠償消費者。”
“狼來了”的故事多了,如果真的遇到複雜天氣,除非乘客肉眼可見大霧瀰漫或電閃雷鳴,是很難相信航空公司的解釋的。還有那個“流量控制”, 張起淮介紹説有時誰先飛誰後飛並不是按照時間順序,走的早的往往是給機場交服務費充足的。也就是説,乘客即便每個人都交了機場建設費,也要為航空公司和機場之間的糾葛埋單。
航班延誤的原因不清不楚,乘客損失的卻是真金白銀。姑且不説耽誤事、耽誤時間這些難以估算的方面,看看機票價格就知道,時間好的航班很多時候會比紅眼航班貴出兩倍。如果買了全價票最後和打三折的航班一起在半夜抵達,乘客怎能不索要賠償?
一方面,航班延誤的原因不能再由著航空公司紅口白牙説什麼是什麼。對此,早有專家建議,應該由氣象部門和上級管理部門聯合建立一個平臺,如實公佈延誤原因。另一方面,航班延誤的賠償標準應該更高、更嚴格,讓航空公司比乘客還著急,這樣一來他們就不會拖拖拉拉了。
《廣州日報》 曾報道説,美國的航空公司在航班延誤時每15到20分鐘就要向旅客提供一次延誤信息,甚至提供電話卡服務;在日本,如果航班延誤導致乘客趕不上公交,航空公司還會支付交通費補貼。談到“機票超售”的時候,航空公司一口一個國際慣例,那麼在航班延誤的問題上,我們何時才能與國際接軌?
氣溫越來越低,北方各地近期還會迎來各種不利天氣。天上可以有霧,航班也可以延誤,但是延誤的真實原因和賠償制度,不能再霧裏看花。
本報評論員 龐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