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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稱如果限購政策鬆綁,在尚未有承接政策情況下,可能引發樓市報復性反彈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日前知會地方政府,對於限購政策將要于2011年年底到期的地方,地方政府需要在政策到期之後對限購政策進行延續。此前,多個城市對房地産調控政策的微調,都被解讀為“變相放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表態,及時化解了這一尷尬,不過,地方政府至今並無明確表態。
除此之外,住建部還向地方政府知會了包括一般情況下不對已經出臺的地方房地産調控政策進行“方向性調整”、樓市調控政策承繼性連接等在內的一系列主旨精神。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玨林表示,如果目前就對已經執行一年的限購政策進行鬆綁,在尚未有承接政策的情況下,可能引發樓市的報復性反彈,從而喪失樓市調控剛剛取得的成效。
有消息稱,住建部部長姜偉新在多次內部會議上表達了“承繼式調控”的總體精神。所謂“承繼式”的原則,即在一個現有政策退出之前,先設定好一個承繼的後續政策,如果後續政策沒有研究好,不具備出臺實施的條件,那麼既有出臺的政策就不會退出。而此舉的主旨精神,在於避免出現政策的“空檔期”。
限制購買是此輪房地産調控最有力的措施,目前全國共有48個城市樓市限購,其中,有12個城市在頒布“限購令”時都曾明確今年的12月31日是到期之日。多數城市的住宅成交量在限購之後出現大幅下滑,隨後導致土地招拍挂遭遇“寒流”,時至年末,部分城市開始悄悄放鬆包括限購在內的調控政策。以佛山為例,此前出臺“鬆綁”限購的政策,不到24小時,在政策即將執行的前刻被叫停。
繼廣東佛山“限購鬆綁烏龍”事件後,四川成都市政府發佈通知,將成都市落實限購政策的甄別購買資質的起始點,由簽訂購房協議後推至辦理房産證,即在業主辦理房産證時,再對其已購房情況進行審查。由於房地産市場多為期房銷售,向後推遲審查購房資格的日期,實際上是為房地産銷售留下了空間。
但是,此通知在出臺不到一週後即被叫停,其叫停方式與佛山限購令如出一轍。國務院辦公廳、住建部均向四川省政府詢問了此事,在中央政府保持的高壓態勢之下,最終這紙帶有鬆綁性質的通知也被叫停。
11月25日,北京市住建委、市地稅局宣佈自12月10日起北京放寬普通住宅認定標準,購房稅負最高可省12萬元。這項本意是符合現狀的普通住宅認定標準調整,同樣難逃“救市”之嫌。此外,馬鞍山“100%契稅補貼”、杭州“租購補貼”、南京上調公積金貸款額度以及最近各地紛紛放寬土地出讓條件等,種種現象皆被媒體解讀為各地樓市自救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