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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樓市現借道物業暗漲房價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05日 07: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商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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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報訊(記者 齊琳)明明打著解決剛需族自住需求、低價入市的南六環普通住宅,卻在物業收費上遠超高檔別墅項目,整體測算下來,房價被變相推高超過1000元/平方米。昨日第二次開盤的均價在1.2萬元/平方米的龍湖時代天街在被曝出低價“饑餓營銷”的同時,其高達4.7元/平方米/月的物業費更是遭到了準購房者的普遍質疑。

  對此,龍湖現場銷售人員解釋稱是因其提供的服務比較高端,且綠化面積較大。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責任人則表示,小區前期物業費的確定應根據《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通過第三方評估機構評估後方可實施,開發商不得擅自抬高定價,轉嫁成本。

  “物業費一個月每平方米比一般的商品房高了一倍左右,基本上跟區域內的豪宅一樣了,整個測算下來,房價就是變相推高超過1000元/平方米。”昨日在項目現場,準購房者熊小姐給記者算了筆賬,目前北京市五環外的普通住宅物業費大概是在2-3元/平方米/月。

  對於這樣一個收費標準,熊小姐坦言有點難以接受。“房子的位置是南六環外,定位也是普通住宅,為何物業費卻看齊龍湖在北京的別墅呢?”在熊小姐看來,由於項目本身採取分戶自採暖,其使用成本原本就高出其他集中供暖項目一大截,而在此購房的人群並非投資客,均以剛性需求為主,可謂是買得起房養不起房。

  面對購房者的這一質疑,龍湖時代天街現場的銷售人員稱,“我們的物業收費是根據成本計算的,已經上報到市住建委”。被問到究竟4.7元/平方米/月的收費標準如何測算時,這位銷售人員並不能給出合理的解釋。

  對此,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小區前期物業由開發商提供,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或現房銷售的住宅項目,開發商都要在售房前確定物業服務事項和服務標準,並委託物業服務評估監理機構對服務費用進行測算,測算結果應當在售樓處等銷售場所公示,並寫入合同,而不是由開發商自行説了算。

  “説白了,開發商要跟購房者收4.7元/平方米/月的物業費,就要告訴購房者憑什麼收,可以提供怎樣的服務,沒有這個公示,購房者完全有理由不買單。”上述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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