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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博客,微博)綜合報道】
12月2日,深圳證券交易所總經理宋麗萍提出,基金公司應理性參與新股發行詢價,提升新股定價能力,促進IPO的合理定價。
宋麗萍在第十屆中國證券投資基金國際論壇上做出上述表示。她説,目前基金參與新股發行的程度有所上升。據統計,在中小板和創業板新股詢價對象的佔比是34%,而對應的有資格參與詢價的基金數佔比只有22%。但是基金公司在網下詢價階段,報價存在著定價不合理或高估現象。深交所內部研究報告分析表明,基金公司詢價對象報價只有26%的比例,在承銷商的估值區間內高於或者低於主承銷商估值區間的比例,分別為41%和31%。
據了解,在每單IPO報價最高的前十家詢價對象中,基金公司在中小板和創業板新股發行中的佔比分別達到25%和32%。創業板報價最高的十家機構,頻次統計排名中有三家是基金公司。宋麗萍説,因此,基金公司在一級市場中要強化估值分析和詢價報價的內部決策程序,自覺維護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嚴於自律,理性報價,不能盲目跟風搭便車,更不能因為委託代理問題而出現人情報價,或哄抬發行價格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