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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印章及合同,以年收益10%~30%為誘餌
銀河證券中山小欖證券營業部原理財經理梁某偽造該公司印章及理財産品合同,以年收益10%~30%為誘餌,共騙得15名被害人5048萬元。昨日,該案在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
據介紹,在2006年2月至2011年1月期間,時任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小欖證券營業部理財服務經理的被告人梁某,偽造該公司印章及該公司《定向資産管理合同》、《委託資産管理合同》理財産品合同,向15名被害人謊稱該理財産品保證返還本金並獲利息10%~30%,誘騙被害人投資。客戶同意後,梁某又謊稱在將資金轉入北京總公司賬戶中,要求被害人將注入資金的銀行存摺、密碼、身份證等交給其操作,但實際中梁某將把受害人的資金用於賭博、非法炒股及個人買別墅揮霍,共騙得被害人投資金額5048萬元。今年4月14日,梁某被中山市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新快報記者了解到,受害人基本都是中山小欖當地人,與梁某互相熟識,其中包括其親哥哥,還有幼兒園同學、朋友、鄰居老人。
銀河證券今年6月份發佈的聲明表示,梁某私刻印章、虛構保本理財合同、涉嫌詐騙,是個人行為,與銀河證券和其營業部無關,其公司或營業部不存在非法理財或者違規經營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