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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中國證監會通報兩起市場高度關注的案子處理情況,勝景山河兩保薦代表人資格被撤,前基金經理李旭利將被作出行政處罰。
據證監會通報,李旭利老鼠倉案的情況是,2009年2月28日至2009年5月20日,李旭利利用職務之便,非法獲利一千余萬元。目前公安機關已對李旭利逮捕。證監會將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對於備受市場關注的“勝景山河事件”,中國證監會開出的罰單是:因在勝景山河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項目中,盡職調查工作不完善,對勝景山河經銷商、關聯方等事項核查不充分,向保薦機構平安證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向林輝、周淩雲採取撤銷保薦代表人資格的措施。據悉,11月29日,平安證券和相關仲介機構正式收到中國證監會上述罰單。
2010年10月27日,勝景山河IPO獲中國證監會發審委通過,但在12月17日即將登陸深交所的前夜,有媒體發文稱其招股書披露不實,涉嫌虛增銷售收入等情況,上市被緊急叫停。2011年4月6日,中國證監會撤銷勝景山河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行政許可決定。
有業內人士分析,與此前類似情況相比,中國證監會此次開出的罰單為史上最嚴的罰單。 (驍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