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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北京永和大王餐飲有限公司被訴出售不潔食品案在朝陽法院二次開庭。今年8月26日,家住海淀區的王先生感覺腸胃不適,上吐下瀉,被送至醫院後,醫院確診其為急性腸胃炎,並“伴有中毒症狀”,住院四天后,王先生又在家休息了三天才痊癒。
王先生説,事發當天他休假在家,只吃了兩頓飯,都是在永和大王點的外賣,上午點的是豆漿、包子、油條、蛋餅。下午又點了豆漿、三杯雞飯、蛋餅,而在吃過下午飯後的幾個小時就發病了。他認為永和大王提供的外賣食品有質量問題,在與永和大王交涉無效後,在朝陽法院起訴永和大王,並索賠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9400余元。但因雙方意見分歧較大,朝陽法院一次開庭調節未遂。
28日,朝陽法院就此案再次開庭,雙方均向法庭提交了相關證據。原告方王先生向法院提供了醫院開具的檢查及住院證明、請假和收入證明和包含其當日所點食品內容的手機錄音;而永和大王提供了其産品歷年年檢的合格報告和事發當日售出的食品總數,並稱事發當日,除消費者王先生外並無任何消費者有任何問題。
永和大王表示,其産品外賣實行統一配送,有嚴格的保質期,並設專人檢查。且其所售豆漿均為現磨豆漿,豆漿的保質期只有兩個小時,如果超過就會倒掉。被告永和大王認為所售食品無問題,不同意原告的賠償要求。站在同情的立場,願意將王先生當日點餐的費用返還並贈送永和大王的一些優惠券。
而消費者王先生表示,自事發後他一直積極與永和大王進行交涉,但對方維持消極態度,表示只賠償餐費,這讓王先生無法接受。據悉,朝陽法院將擇日宣判此案。(北京晨報 記者 邵瑞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