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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旭利老鼠倉案件終於在昨日有了最新消息。有消息顯示,11月29日,證監會通報了李旭利老鼠倉案件的相關情況。目前 ,李旭利已被公安機關逮捕,具體的刑罰將在隨後宣判。
證監會昨日召開的相關會議通報了關於李旭利老鼠倉一案的情況。會議上通告顯示,2009年2月28日至2009年5月20日,李旭利利用職務之便,非法獲利1000余萬元,證監會將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作為曾經的明星基金經理,李旭利有著輝煌的過去。資料顯示,1998年至2005年,李旭利任職于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擔任公司研究員、交易員、基金經理、投資總監等職務。其中1999年9月至2004年1月擔任基金天元基金經理助理、基金經理,2004年1月至2005年7月擔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總監及南方穩健成長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05年加入交銀施羅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歷任交銀施羅德穩健配置混合基金基金經理、交銀施羅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總監。2009年7月加盟上海重陽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開始私募基金運作。
通告則顯示,李旭利操作老鼠倉的時間正是其在交銀施羅德基金擔任投資總監一職時短短的3個月時間內完成。根據李旭利獲得的金額來看,刑事處罰在所難免。
上海新望聞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宋一欣昨日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也表示,根據目前通報的情況以及涉及的金額來看,可能需要判處5年以上刑罰。
2009年2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通過,基金經理的“老鼠倉”行為列入其中。當時,韓剛將成為內地第一個因“老鼠倉”而被追究刑責的基金經理。今年10月9日,證監會公告了原光大保德信投資總監許春茂老鼠倉一案:許春茂非法獲利209萬餘元,被判有期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210萬元。
“根據李旭利的金額,他的判罰肯定要比許春茂更加嚴重,不排除是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宋一欣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