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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11月29日訊,深交所昨日推出《關於完善創業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徵求意見稿)》,向公眾徵求意見。其中包括新增“連續受到交易所公開譴責”和“股票成交價格連續低於面值”兩個退市條件,取消“退市風險警示處理”方式等惹人注目之處。對此,董登新今日發表博文指出,創業板退市制度的推出,為主板退市制度改革擔任探路先鋒。事實上,創業板退市標準最有威懾力的便是“資不抵債退市標準”,即只要一個會計年度報告出現凈資産為負數的情形,就必須“暫停上市”;當連續兩個會計年度報告出現凈資産為負數時,就必須“終止上市”。
文章表示, 在現行主板退市制度中,只有“連續三年虧損退市”這一條標準,由於凈利潤只是一個短期性(年度或季度)流量指標,很容易被人為操縱,因此,主板退市制度形同虛設,毫無意義。然而,凈資産是一個長期性(自公司成立以來)存量指標,與凈利潤相比,一般不易被人為操縱,尤其是在短期內很難將凈資産由負轉正,由此可見,資不抵債退市標準具有極強的威懾力。
董登新判斷,隨著創業板退制制度的正式推出,主板退市制度改革已迫在眉睫。如果將資不抵債退市標準引入主板,則可讓近40家主板公司即刻終止上市。這就是退市制度變革的市場風險,它必將引導中國股民學會用腳投票,及早改變傳統的投資思維與投資模式,以便隨時準備迎接一場“垃圾股股價地震”。
作者介紹:
董登新,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
原文地址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28fb8a0102dxyi.html?tj=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