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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釋。”曾説出這句話的羅永浩上周拿著一把鐵錘,“彪悍”地砸爛了三台西門子冰箱。按照他的“解釋”,西門子公司應“立即改正拒不承認産品問題、推卸責任、忽視消費者訴求的惡劣做法,並召回有問題的冰箱”。
視頻:網友自編自唱《砸西門子》調侃大牌
事件起因源於羅永浩兩個月前在微博上的抱怨,稱三年前買的西門子冰箱壞了,門關不上。因不滿西門子公司的應對態度,羅永浩上演砸冰箱一舉。25日,西門子首次公開回應稱,冰箱門設計符合國家及國際標準,不存在質量問題。消費者投訴的相關型號冰箱已送權威機構檢測,結果尚未得出。
按照羅永浩的説法,在微博中統計,至少有500余人稱遇到類似問題,涉及五六種型號,由此可見冰箱的確存在一定缺陷。從此舉得到輿論的支持,也可看出公眾醞釀已久的對品牌質量及服務態度的不信任或不滿。但更值得回味的是,為何一定要採取這種激烈的維權方式?
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産品質量法的相關條款,消費者可依次借助協商、調解、申訴、仲裁、訴訟等5種手段解決糾紛。從媒體報道來看,羅永浩的確考慮過這些手段,他在砸冰箱前諮詢過律師,“只能作為普通消費者提起訴訟,即使法院受理,也只能退換貨,或索取經濟賠償”,而這些都不是他所想要的結果。至於“為什麼不找消協”,他的回應則是:“我以前有問題試著去過消協,我這輩子再也不會去了。”
事實上,這也折射出大部分消費者的真實遭遇和直接反應。中國消費者協會在全國開展的一項調查表明,在權益受損的消費者中,有一半以上沒向有關方面要求合理賠償或補償;在要求合理賠償的消費者中,也僅有三成多反映合理要求得到滿意解決。
畢竟,當一瓶3元的瓶裝水,維權時檢測費用要數百元甚至上千元,廠家賠償不過幾十元時;當75元買的鞋不合格,經過法院近一年的審理,“贏了官司賠了錢”時,消費者自然會覺得“維權過程繁瑣”“成本太高”“達不到預期目標”,由此放棄維權或尋找其他捷徑。
於是和大多數消費者一樣,砸冰箱舉動背後的潛意識是,在自身權益受損時,為什麼不尋求一種最直接有效的維權方式?儘管有“在溝通失敗下採取的行動,冰箱屬於自己購買的財物,不影響公共秩序和交通”等種種對其“理性”的解釋,但這歸根結底只是種最直接的情緒表達。名人效應+微博傳播+激烈行動,三個偶然因素的累加使這一事件得到最大程度的發酵,引發對維權的關注討論,而其凸顯的卻是公眾長期累積的不信任、制度的缺陷和維權無門的無奈。
10年前,就曾有人因對商家的售後服務不滿,憤然砸壞一輛價值百萬的奔馳轎車;十年後,“牛拉奔馳、堵門砸車”這樣的維權事件依舊在上演,樹起一個個維權“里程碑”,對於發展時間不短的消費維權史而言,這實在算不得什麼光彩的事。(舒靜 金小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