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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鐘榮
“為什麼沿海的火電廠普遍不虧損,反而內地的電廠大面積虧損,難道只是因為中西部電價比東部低嗎?”面對電廠“哭窮”,11月28日,湖南省一位煤商質疑,他認為內地部分電廠成本採購體系自成一體,尋租空間極大。
該煤商舉例,其供煤給湖南一家電廠,需要給負責採購的電廠燃料部30-50元/噸的回扣,還有化驗處20元/噸的費用。“設想一下,如果一個100萬千瓦裝機的火電廠,每年燒煤300萬噸,以50元/噸的中間費用計算,這一塊就是1500萬元。”
“煤價佔到整個電廠運營成本的70%-80%,東部沿海電廠電價比西部平均高出0.1元/度,即高出20%-30%左右,但是加上了運費,沿海電廠接手的煤價卻高出內地電廠50%,甚至更多。”前述湖南煤商説,縱使得這樣的成本壓力下,多數沿海電廠仍能贏利。
該湖南煤商分析,沿海和內地電廠存在兩套不同的採購體系,具體體現在價格和檢驗兩方面:沿海以第三方商檢作為購煤標準付款,少有內部檢驗,由是保證公正客觀;沿海價格亦比較透明,如國內煤以秦皇島港等北方港口為參照,外煤報價以廣州港為參照,煤價成本多少,電廠上下清清楚楚,做高價格一眼即可看穿,由是尋租空間不大。
與之相對,內地部分地電廠沒有公開招標體系,檢驗不承認第三方體系,主要推行自己內部認證。
“像我們賣煤給一些內地電廠,簽合同的時候會有一個合同小款,這個小款就是註明以其檢驗標本作為依據,這就意味著煤炭發熱量做高做低都可以。”上述湖南煤商透露,採購體系的問題容易導致內外勾結,“60噸的一個車皮煤炭,有的煤商敢裝近10噸的煤矸石,有的乾脆就放一兩噸的碎石”,而電廠只揀好煤來檢驗,“煤老闆追求的利潤,但電廠難道沒有自己的原因?”
該煤商同時認為,電廠雖然缺煤,但沒有關係還難以賣煤到電廠。在煤價高企的前提下,為減低成本,電廠最簡單的應對之策是煤炭進行公開招標,價低者得,而非暗箱操作,通過競價將能大幅降低採購成本。
煤價漲幅過高也是不爭的事實。自2003年以來,中國煤炭價格持續上漲,以最有代表性的秦皇島山西優混5500大卡煤炭價格為例,從2003年底的275元/噸已上漲到2011年10月底的850元/噸以上,累計上漲幅度超過200%,而銷售電價漲幅不到40%。
煤炭專家黃騰告訴記者,部分越不缺煤的地方,就越敢虧,“中間費用都到了私人腰包裏”,其認為應逐步取消重點合同煤,與市場煤同軌,同時也應注意到大型煤企對煤價的控制力日趨加緊,需要更多監管及引入競爭機制。
上述湖南煤商表示:“中電聯透露重點合同煤的兌現率僅在50%左右,中國煤炭工業協會稱高達90%以上,事實上雙方都在倒賣重點合同煤,但應該是煤企方面比較多。”
廣州一位煤商則呼籲減少煤炭運輸中間環節的費用。其舉例,鐵路運輸需繳納鐵路車皮計劃費和點裝費,“現在很多地方的點裝費都上漲到40-60元/噸”;公路運輸需面對密如織網的收費站和名目繁多的罰款;港口部門亦是如此,需繳納過磅費、化驗費、倉儲費、移泊費、除雜費、解纜費等諸多事項,“像移泊費,進口煤5.6元/噸,內貿煤4元/噸,但如果是煤商進口給電廠,即是外貿轉內貿的概念,需繳納9.6元/噸,價格過為高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