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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周宇)國家發改委昨天發佈《藥品出廠價格調查辦法(試行)》,將對國家發改委定價範圍內的藥品開展出廠價格調查。
藥企應按調查要求如實填報《生産企業及藥品基本情況調查表》和《藥品出廠價格調查表》,調查人員根據企業實際生産情況核實調查藥品規格,並選取具有代表性的1至2個規格開展調查。
調查內容包括藥品出廠價及銷售等有關情況。出廠價包括最高和最低出廠價以及平均出廠價格;現行零售價項目分為國家定價、産地省定價和企業定價;銷售情況細分為銷售收入、銷售數量以及銷售人員數量。藥企拒報、虛報、瞞報、不配合調查的價格違法行為將被追責。
許多賣幾十塊的藥品,出廠價往往不超10元。有業內人士表示,藥價虛高的一個重要癥結是採購環節中層層加碼。發改委從藥品出廠價開始查,就是掀藥價的老底,利於招標方了解成本,也避免某些利益團體鑽空子。
>>案例
出廠藥價6毛 患者要掏12元
日前,央視調查發現,治療慢性支氣管炎的克林黴素磷酸酯注射液出廠價不過0.6元,在北京中標價卻為11元,最後賣到患者手中超過12元。據銷售代理公司負責人稱,他們以每支4元價格,將克林黴素磷酸酯賣給醫藥代表,醫藥代表再以中標價11元賣給醫院,中間差價7元。這個中間差價就是“返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