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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消息,國家土地副總督察甘藏春11月22日就就土地法治等熱點問題進行專訪時表示,土地政策、土地立法重點要轉向減少耕地過多過快流失,轉向維護農民土地合法權益。
甘藏春説,徵地補償是按照土地財産市場價值對農民進行補償,徵地安置是按社會公平原則,由國家對被徵地農民進行失地救助和長遠生活保障。兩者完全不同。捆在一起,花了不少錢還是有不少矛盾。從長遠看,分開可以解除社會穩定後顧之憂。總體上要把徵地補償和被徵地農民長遠安置區別開來。
被徵地農民安置,應該在徵地成本中加大。我國徵地制度的最大弊端,就是農地城鎮化過程中,造成農民城市化進程滯後,造成大量“偽城市化”農民。現在進行人口統計,居住半年以上即按城市人口統計,事實上沒有享受市民待遇。因此最大問題是下定決心,將被徵地農民城市化作為改革重點。究竟提高多大幅度,要有關部門進行測算。
(《證券時報》快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