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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交所亂象整頓在即 部分地區停止籌備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22日 11: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企業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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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8日,國務院下發《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的決定》(下稱《決定》)。該《決定》要求,由證監會&&,建立聯席會議機制,清理整頓包括從事産權交易、文化藝術品交易、大宗商品中的遠期交易等內容的交易所。

  《決定》指出,要高度重視各類交易場所違法交易活動蘊藏的風險,證券和期貨交易必須在經批准的特定交易場所、遵循嚴格的管理制度規範進行。《決定》中提到,個別交易所股東直接參與買賣,甚至發生管理人員侵吞客戶資金、經營者捐款逃跑等問題。

  《決定》要求成立由證監會&&的聯席會議機制,主要任務是“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清理整頓違法證券期貨交易工作,督導建立對各類交易所和交易産品的規範管理制度”,但不代替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的監管職責。基本上,各類交易所由各地人民政府按屬地管理原則監管。

  該《決定》要求各省級人民政府於今年12月底前將清理整頓工作方案報國務院備案。

  《決定》要求,自該文下發之日起,除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或國務院批准的從事金融産品交易的交易場所外,任何交易場所均不得將任何權益拆分為均等份額公開發行,不得採取集中競價、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進行交易;不得將權益按照標準化交易單位持續掛牌交易,任何投資者買入後賣出或賣出後買入同一交易品種的時間間隔不得少於5個交易日;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權益持有人累計不得超過200人。

  同時,根據《決定》規定,除依法經國務院或國務院期貨監管機構批准設立從事期貨交易的交易場所外,任何單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競價、電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進行標準化合約交易。

  此前,業內有消息稱,國務院已經向證監會等部門下發如何處理文化産權交易所、股權交易所等機構的《徵求意見稿》。包括鄂爾多斯(14.17,-0.13,-0.91%)等城市在內的文交所籌備人員都表示知道這份文件的下發,並停止了籌備工作。

  一位律師表示,不僅文化産權交易所、産權交易所等叢生,亦有未上市公司自己設立交易平臺,將公司股權公開交易,而證監會亦曾表示,拒絕接受這類公司上市。(財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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