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曠日持久的粵港“榮華”商標之爭,最近又有了新進展。佛山蘇氏榮華食品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起訴香港榮華餅家,索賠經濟損失9000萬元。目前,香港榮華正在積極應訴,並且向北京一中院提起管轄權異議。
18日香港榮華特別召開説明會表明“底線”:我們只希望各自規範使用‘榮華’字樣,對方不要在月餅盒上再打上香港監製的字樣。
香港榮華與佛山榮華就“榮華”月餅商標的使用,到目前為止已糾纏13載。資料顯示,香港榮華餅家成立於1950年,擁有的“榮華月餅”是粵港澳地區的老字號;佛山蘇氏榮華于上世紀90年代從當時山東一家糖果廠處收購了“榮華”商標,此後兩家矛盾不斷升級。
2009年,廣東高院作出終審判決:認定“榮華月餅”為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稱,香港榮華享有“榮華月餅”這一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稱權,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使用“榮華月餅”作為月餅産品的名稱。
在18日提供給媒體的資料中,香港榮華直指佛山榮華此舉旨在“逼絕香港榮華”。目前,香港榮華正在積極應訴,並且向北京一中院提起管轄權異議。
對此業內人士認為,13年的紛爭,雙方實際已是兩敗俱傷。
對於和解的可能性,香港榮華的代表律師溫旭表示:“我們也希望能夠和解,也曾提出收購佛山榮華手上的註冊商標,但對方開價是3億元。現在我們只希望各自規範使用‘榮華’字樣。”(許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