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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剛剛結束的“2011年-2012年全國電動自行車品牌經銷商峰會暨行業發展趨勢研討會”上,電動車的標準化建設問題成為與會者的主要議題。中國自行車協會理事長馬中超表示,1999年制定和頒布的國家標準不僅嚴重超齡,而且已經遠不能適應行業發展的需求。
馬中超説,今年3月國家四部委的《關於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的通知》,給消費者的現實選購帶來了諸多不便。目前,國內多數企業期望通過修訂國標的方式,化解各方矛盾,切實保障國民車的暢通無阻。 對此,曾服務過北京奧運會、上海世博會和西安世園會的電動車龍頭企業新日電動車副總裁胡剛認為,電動自行車行業新標準更應體現有利於民生的需求,與中國這個特有的環保産業發展能吻合,給予電動車路權,一味用速度和重量限制來保障安全的方式無異於“削足適履”,真正的辦法應該是思考給電動車設置行駛專用道、加強使用者安全教育、培訓駕駛者等方式。在標準的與時俱進上,胡剛指出,在滿足安全性能的基礎上適當放寬重量、最高時速上限的訴求,建議國標委儘快對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做出修訂。因為這畢竟是影響全國1.5億消費者出行的大問題。(記者 劉紅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