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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11月21日訊據 有關資料顯示,截止2010年末,上市時間超過5年、且5年內從未進行過分紅的個股就高達414家,連續10年以上沒有分紅有30多家。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教授今日發表博文指出,現金分紅是上市公司的本份和責任,是投資者既定的基礎性收益。同時他提出“按季分紅”。因為,“按季分紅”的分紅政策,最直接地表達了上市公司對股東的誠信和責任。
文章指出,“按季分紅”它要求公司具有極其穩定的盈利能力,更要求公司具有極強的利潤預測和財務駕馭能力。否則,就會變成“放空炮”,毫無意義。事實上,A股上市公司尚無能力或尚不習慣“按季分紅”。它們基本上沒有透明、穩定的分紅政策。
董登新表示,分紅政策是屬於公司內部的微觀政策,政府無權直接強制它,但可以通過制度約束和輿論監督來導向它。比方,在上市公司再融資管制中,增加一個附加條款:近三年之內現金分紅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不允許再融資;在年度報告中,可以要求上市公司必須提前公佈下一個年度的現金分紅預案,並要求在下一個年度報告中對實際執行結果不一致的原因進行解釋和自責,以引導投資者更多地關注上市公司的業績和回報,並重新回歸到價值投資的正常軌道上來。不過,如果退市制度不改革,則上市公司的分紅習慣就難以從根本上發生改變。
作者介紹:
董登新,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
原文地址:
http://investment.blog.sohu.com/1935608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