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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財經北京11月18日電 中國證監會相關負責人18日表示,將啟動創業板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債券工作。創業板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公司債時,發行對象數量不超過10名。
該負責人透露,證監會目前正在制定適應創業板公司特點的再融資機制。在相應規則出臺前,啟動創業板公司非公開發行債券工作,主要考慮是創業板上市公司資産規模相對較小,先允許部分符合條件的創業板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債券,適應其持續融資需求,有利於促進創業板上市公司持續規範發展,幫助他們在股東持股比例不變的前提下,優化資産結構。
自內地創業板開板以來,其新股發行市盈率大幅走高的狀況一直備受各方質疑。因此,創業板上市公司再融資的破題,讓一些市場人士感到疑惑:在IPO募集資金已較多的情況下,為什麼還要允許這些企業通過公司債券繼續“圈錢”。
對此,上述負責人解釋説,2011年前3個季度,內地創業板的發行市盈率分別為66.90倍、44.18倍和39.91倍,呈明顯下降趨勢。伴隨著創業板新股定價回歸理性,部分公司出現了資金募集不足的現象。此時允許創業板公司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既可以滿足創業板上市公司持續發展的需求,也能夠引導創業板上市公司均衡使用多種資本市場工具,抑制其在首次公開發行時“一次募足”的衝動。
該負責人提醒説,創業板公司發債同任何公司一樣會存在償還債務風險。因此,創業板公司非公開發行債券的認購對象應限于具有風險承擔能力的投資者。除了對償債風險進行必要辨別、對承擔債券風險的能力進行自我評估之外,投資者還必須考慮非公開的發行方式所導致的流動性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