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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責大限將至地方突擊控房價 被指急功近利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11日 10:5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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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三角城市的樓市調控政策可謂“你方唱罷我登場”。昨日(11月10日),廣東省中山市發佈《關於穩定我市新建商品住房價格的意見》(以下簡稱 《意見》),將限價標準定在5800元/平方米,且有效期到2011年12月31日。

  消息甫出,其“保質期”僅52天的限價令引起了多方爭議,有業內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微博)》記者坦言,這明顯是為了應付調控任務,是典型的“急功近利”。

  事實上,最近1個月以來,同處廣東省的佛山、珠海也曾出臺過樓市新政,前者欲放鬆限購,但不到一天宣佈暫緩,成為“短命政策”;後者推出看似嚴厲的“雙限令”,但同樣被質疑為“溫柔炸彈”。

  中山限價5800元/平方米

  中山市住建局官網昨日公示的《意見》顯示,全市新建“單套商品住房合同銷售價格超過5800元/平方米的 (按建築面積計算,下同),市國土資源局暫緩在中山市商品住房銷售合同網上登記備案系統受理網上簽約手續;單套商品住房合同銷售價格超過5800元/平方米,未向市國土資源局提交登記備案資料的,市國土資源局暫緩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上述部門同時還出了該政策的實行期限,即發文之日起到2011年12月31日止。即,“有效期”僅52天。

  根據中山住建局公佈的2011年住房價格調控目標,今年中山商品房成交均價應低於全GDP增幅 (即11%),而去年2010年中山全市商品住宅均價為5273元/平方米,按照上述增幅,房價控制目標剛好也在5800元/平方米左右。

  中山市住建局的“良苦用心”似乎不言自明,把限價的標準鎖定在5800元/平方米似乎就是為了完成此前制定的房價控制目標。

  昨日,記者曾向中山市住建局發出採訪函,但截至發稿,並未得到相應回復。

  52天有效期被指“急功近利”

  中山市國土局數據顯示,今年前9月,該市商品住宅成交均價為6072元/平方米,同比2010年上漲15.4%,上漲幅度已經超過既定目標4個百分點。

  其實早在今年10月份,有關部門就已經 “坐不住了”。《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10月份,中山就已經開始暫緩發放建築面積大於144平方米的大戶型商品房的預售許可證。

  合富輝煌提供的數據顯示,6月份到9月份的4個月中,中山城區144平方米以上大戶型商品房的成交均價分別已經高達8690元/平方米、7990元/平方米、8769元/平方米、7759元/平方米,均大幅超過5800元/平方米的限價標準。合富輝煌分析指出,中山控制大戶型預售證的發放,其實是以中小戶型的較低成交價來平衡整體成交均價。

  但僅僅52天的限價能否取得預期成效?地産專家韓世同認為,其實中山的房價基數比較低,所以5800元/平方米的上限極有可能是中山市在經過一番“計算”之後得出的結論,目的主要是為了控制房價上漲幅度。

  “哪有限價限52天的?”廣州社科院研究員彭澎指出,中山此舉太“急功近利”,顯然只是為了應付“上邊”交代下來的調控任務。

  地方政府的“糾結”

  52天的限價在韓世同看來是一種極其“荒唐”的做法,在這場地方政府房地産調控“大戲”中,卻從不乏令人費解的“鬧劇”。甚至有業內人士調侃説,這是一場“鬧劇”接力賽。

  10月11日晚間開始,一則誕生於佛山、僅維持了12個小時生命的房産調控新政引起了軒然大波,佛山放鬆限購的“苗頭”雖然被扼殺在搖籃之中,但對於珠三角其他城市來説,卻是“余波未了”。

  本月初,“雙限令”夜襲珠海,令市場和開發商措手不及,但這則看似“要命”的雙限令卻只將限購對象對準了主城區,且有媒體稱可能會在實施中存有漏洞,從而被外界質疑“太溫柔”。

  彭澎表示,限購、限價會抑製成交量,從而影響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讓收入和GDP增幅,出於“保政績”的考慮,很多地方政府其實是不願意限購、限價的,但迫於中央的壓力,所以只好被動地制定相應的政策。

  “本來不屬於硬性限購的地方,如果不主動限購的話,一是擔心一旦硬性政策下來,會被‘限’得過於嚴格,二是擔心如果完不成房價控制目標,會被問責,”韓世同認為,“但是主動限購的話,樓市受到影響,GDP也無從保障,從目前來看,地方政府還未把握好這種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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