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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經記者 李澤民 發自北京
當新富移民時下頻現各地之時,他們的資産也開始了瘋狂“奔突”。眾多移民仲介公司在新一輪新富移民潮中,充當著掮客的角色,賺了個盆滿缽滿。
11月6日,北京一家移民公司的負責人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這些移民最關心的問題之一是,如何將財産安全地轉移出去。
據他介紹,如果資金額度較小,可採取“螞蟻搬家”方式,找多人將資金“化整為零”,利用個人外匯額度5萬美元的年度上限,分批轉移。另外可通過地下錢莊,以及找“黃牛”等途徑實現資金轉移。
這些資金的大量外流,有業內人士認為會導致我國經濟瀕臨崩潰。也有專家認為,由於大量移民都是在國內做實業的,因此資産轉移不會導致國內實物資本的減少。
多重渠道
11月9日一早,《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接到了某移民公司打來的電話,一張姓負責人向記者解答了“財産轉移安全性”問題。他説,現在一般移民資産轉移,都採取“化整為零”方法,需要找許多人幫忙,轉移的安全系數很高。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2007年出臺的《個人外匯管理辦法》,規定境內個人年度購匯總額由以前的2萬美元提高到5萬美元。
該負責人説,假如需要轉移的資金不太大,以100萬美元為例,需要找20個經辦人,可以找親戚朋友幫忙,開設多個賬戶。再比如,想在短時間內轉移超過價值300萬元人民幣的資金,就需要找10個購匯額度未使用的個人代轉資金,銀行在這方面很容易配合。
如果需轉移的資産巨大,這位負責人説,上述方式就不好辦了。
山東一家移民公司的人告訴記者,如果資産在千萬元以上,通過地下錢莊轉移財産,不失為一種好的選擇。“通過地下錢莊將資金匯入海外某個地方的賬戶,再將資金轉移到加拿大等移民目標地。”
説到這種途徑的風險,該負責人稱,一定要選擇“信譽好”的錢莊,不用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電話就可以敲定交易數量。為了體現這種“信任”,有的錢莊在談好交易之後,會主動把資金打到海外指定的賬戶上,經確認後,客戶就把本金和佣金打給錢莊。
香港“中轉”
在資金轉移的眾多方法中,被譽為“自由港”的香港成了資金騰挪的樂土。
前述移民公司負責人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可以將資金帶到香港,在當地完成兌換之後,再通過香港匯到移民目的地。”這位負責人稱,客戶需有過關免檢牌照的私家車,現金進入香港後,先進入朋友的賬戶,後轉入自己賬戶。
一位張姓移民專家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香港設立一個賬戶進行資産轉移,是當前移民資金轉移海外的重要途徑。
但是對於數額巨大、涉及灰色收入的轉移,前述移民公司的人表示,他們會有針對性的辦法,保證資金的順利轉移。現在對於大額資産轉移最盛行的辦法,是通過外貿公司進行轉移。
該負責人表示,“你可以説外貿公司在國外需購置東西,需要資金的申請,辦理了相關手續和合同,就可將資金兌成美金轉移出去。”
另外一種辦法就是找“黃牛”。“黃牛”一般與某些銀行內部人員關係密切。
該負責人説,還可以通過在巴拿馬等地註冊一家離岸公司,通過第三方把賬面資金用 “螞蟻搬家”的方式轉出去。
資料顯示,目前國際多家銀行都承認離岸公司,可以在銀行開立賬號,財務運作極為方便。這些離岸公司有一定正面作用,但也為洗錢、侵吞國有資産和公眾財産,欺詐、轉嫁金融風險提供了便利。
仲介推手
在資産轉移過程中,越來越多的移民仲介在其間充當“推手”。
北京某投資公司負責人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如果客戶的很多資金屬於灰色收入,他們都有相應的辦法予以解決。當記者問及除了通過香港、在外註冊離岸公司等渠道之外,有無更快捷的辦法進行資金轉移,該負責人肯定地回答:“當然有。”但需要和記者“深入溝通,了解清楚資金的詳細來源之後”,給出最終方法。
記者走訪發現,很多移民公司並無移民仲介資質,但開展的業務與正規移民公司並無二致,其間風險無法預料。
北京因私出入境仲介機構協會會長齊立新告訴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根據最新統計,北京市有資質的移民仲介機構只有81家。而現在北京的非法移民仲介機構估計在100家以上。
移民專家張躍輝在 《2011~2012年移民行業趨勢報告》中稱,這些非法機構,以 “海外駐華企業”、“律師事務所”、“基金公司”、“高端培訓機構”、“投資公司”以及零星的散戶(個人)等形式存在。
就業務本身來説,除個別散戶(個人)以技術移民作為主營業務之外,其他的非法機構清一色以投資移民作為業務的核心方向。經粗略分析,非法機構每年促成的業務量約佔市場總量的30%以上。
與北京市場略有不同,全國擁有移民資質的1000多家仲介機構中,實際從事移民業務辦理的機構約為1/3,絕大多數公司處於有資質不經營狀態。
對經濟或無影響
早在2004年,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梅新育主持過《中國與離岸金融中心跨境資本流動問題研究》的課題報告。該報告指出,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大約有4000名腐敗犯罪分子逃到國外,帶走500多億美元資金,這些資金一般都是通過離岸公司向外轉移的。但是對於移民轉移的資産,梅新育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我國現在的資本項目是沒有完全開放的,是有管制的。
他分析,“就算移民國內的業務不做了,把資産都轉移到國外,這就必須把國內資産賣出,必然有其他投資者接手。”
梅新育指出,“除非這些移民全部是做金融的,或者是單純的資本玩家;如果做實體經營,並不會造成我國實物資本的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