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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2012年1月1日這一歐盟向航企強徵碳費的日子進入讀秒,中航協決定採取強硬手段在年底對簿公堂。不過昨日一位消息人士告訴記者:“中國民航局透露,已做好準備,如果訴訟和交涉等方式效果均不理想,那麼中國航企也絕不會向歐盟支付一分錢‘過路費’。而這一態度預示著歐盟收取碳排放費的計劃無法推行。”
2008年11月19日,歐盟議會和歐盟委員會通過新法案,決定將國際航空業納入到碳排放交易體系(以下簡稱“ETS體系”)之中,該法案于2009年2月2日生效,並於2012年1月1日起開始強制實行排放交易。據國際航協此前測算,歐盟的做法將使航空業成本明年增加34億歐元。同時,由於歐盟設定的免費配額逐年遞減,以及航空公司機隊規模和航線網絡的擴大,航空公司將要交納的“買路錢”也將逐年增加。
中國航空運輸協會副秘書長柴海波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介紹:“對於歐盟單方收取碳費一事,中方會堅決反對。目前中航協計劃在今年底向德國法院提起訴訟,不過具體訴訟時間沒有確定,律師團隊也沒有最終敲定。”同時他還告訴記者,雖然歐盟徵收碳費是從明年1月1日開始計算,但真正收費預計要等到2013年的3月,所以還有較長時間可以進行斡旋。此外,訴訟只是中國反對ETS的一種方式,另一方面也會依靠政府間進行協商。
“歐盟碳費徵收計劃肯定不會如期推行,現在歐盟正面對美、中、印等多國的強烈反對以及訴訟。在今年10月,美國眾議院甚至通過了一項新議案,禁止美國的航空公司加入歐盟的ETS。而受ETS影響最大的中國更不會妥協。只要有一家航空公司不繳碳費,其他航企就不可能同意支付。”前述消息人士語氣肯定地説。
事實上,由於ETS體系將以航空業在2004-2006年期間的平均排放量為基礎值來設定2012年總的排放額,作為全球航空市場增速最快的國家,中國在歐盟ETS體系中受到的影響也最大。據中國民航局節能減排辦公室此前介紹,按照歐盟碳排放的徵收方法,中國民航業僅2012年就將支付約8億元人民幣,2020年則超過30億元人民幣,9年累計支出約176億元人民幣。中國飛往歐洲的航班每增加一班,一年將增加1500萬元人民幣的額外成本。
“航企並不太擔心被迫支付碳費,因為歐盟這一做法並不是單純地損害了航空公司利益,而是觸犯了國家主權。”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航空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
此前,中航協也明確指出ETS存在多項不合理之處,包括:非直接減排手段,沒有對節能減排産生直接和實際的效果;沒有對發展中國家的航空運輸業發展需要做出合理的安排,違背了國際社會在氣候變化領域普遍遵循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違背了《芝加哥公約》和國際民航組織對航空減排的基本立場;實施範圍超越了歐盟的管轄權,違反了慣例國際法,並觸犯了國家主權;實施對象顛倒,沒有首先針對飛機及發動機的製造商,減排沒有直接從源頭抓起等。
不過,同樣值得注意的是,面對各國日益高漲的反對之聲,歐盟議員曾警告稱:歐洲不會放棄排放交易計劃。他比喻説:“現在歐盟和世界其他國家(在ETS問題上)正互相怒目而視,看誰撐不住先眨眼睛。”對此,國際航協駐中國首席代表張保建説:“肯定是歐盟先撐不住,其實他現在正給自己找一個臺階下,我們也希望通過溝通來使其放棄這一錯誤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