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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部近日發佈《“十二五”全國環境保護法規和環境經濟政策建設規劃》,首次明確提出將推行燃煤電廠脫硝及再生水價格等綠色水價電價政策。
《規劃》指出,為從根本上解決“資源低價、環境無價”導致的資源配置不合理問題,“十二五”期間,環保部將建立並完善環境資源産品定價機制、收費機制和稅收機制等。
在環境資源産品定價方面,《規劃》提出,首先是要研究制定燃煤電廠煙氣脫硝脫汞電價政策,對可再生能源發電、餘熱發電和垃圾焚燒發電實行優先上網等政策支持;其次是推動制定廢舊熒光燈管回收和無害化處置補貼政策;此外,要推動制定限制類和淘汰類高耗水企業懲罰性水價,完善鼓勵再生水、海洋淡水、微鹹水、礦井水和雨水開發利用的價格政策。
同時,要推動制定高耗能、高污染行業差別電價政策,對污水處理、污泥無害化處理、非電力行業脫硫脫硝和垃圾處理設施等鼓勵類企業實行政策優惠。研究基於環境成本考慮的資源性産品定價政策,將資源開採過程中的生態環境破壞成本,納入煤炭、石油、天然氣、稀缺資源等資源定價體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