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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為促進母乳喂養,保護母親和嬰兒身心健康起草了《母乳代用品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近日向社會公佈並徵求意見。該辦法將規定生産與銷售者不得促銷母乳代用品、全面禁止母乳代用品廣告、醫療機構不得代售母乳代用品。(11月5日新華社)
母乳替代是與剖宮手術一樣的,是因母親有特殊原因,而迫不得已所採取的特殊措施,客觀上是違反了人生育的自然規律。
有研究指出,剖宮産的嬰兒最顯性的反應,便是同順産嬰兒在肢體協調性上有很大的差異。而用母乳代用品哺乳的嬰兒,無法汲取到母乳中的獨特免疫成分,對嬰兒對抗疾病的侵襲,就少了一道天然的屏障。
然而,母乳代用品與剖宮手術一樣,為越來越多年輕的母親所選擇,除了基於美體的追求和害怕喂養的繁瑣之外,恐怕最大的問題是在於科學觀念與醫學常識的缺乏。
由此可見,促進母乳喂養,首先是醫療衛生保健機構引導和教育有所缺失。畢竟,在這些方面普通老百姓都是被動的。比如,輸液治療,很多人認為生病只有輸液才能迅速解決問題;而在西方,人們的觀念則是能口服藥的絕對不注射,能肌肉注射的絕對不做靜脈輸液,這些觀念的形成都是醫生主導並長期灌輸的結果。
正是婦幼保健衛生機構及相關醫生,對母乳哺養理念未能給予有效傳播,不能給産婦以有效的引導,才使得很多年輕的母親,受母乳代用品宣傳的誤導,越來越依賴於母乳代用品。
雖然,從立法的層面加強母乳代用品的管理,對於規範生産經營秩序,避免出現誘導的誤區有一定的幫助,但是僅僅只是針對現象的治理,實際上只治標不治本。
促進母乳喂養,保護母親和嬰兒身心健康,觀念上亦該“哺乳”。一方面婦幼保健衛生機構及相關醫生,要把推進母乳喂養作為從業必須牢固樹立的觀念,堅持對産婦及其家屬加強宣傳教育,強化諮詢與指導,教會年輕的母親科學育嬰;另一方面母乳喂養還應列入計生服務的範疇,依託社區服務網點、人口計生學校等陣地,推進生育常識的普及,培養理性母親,帶動全社會母乳喂養。
(作者係職員)